合肥医改新政策解读(一)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合肥医改出新政策社区医院看病医保可报销

取消药品加成,开药更便宜,体现医师劳动价值,门诊费、手术费将普遍上涨……今年4月1日以后,合肥市各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将全面更新。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医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合肥市政府于昨日印发了《合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社会办医等多方面改革进行了部署。今后,市民的就医习惯或将从根本上进行改变。

药品价格4月起合肥公立医院药品平价卖

4月1日起,包括合肥在内,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在公立医院就能买到零差率的药品。

与此同时,我省下放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权,也将在4月1号前落实到位。

今后,合肥公立医疗机构将合理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部分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耗材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控制在40%以下,其中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二级医院控制在35%左右,城市三甲医院控制在45%左右。

另外,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拉开不同等级医院、不同技术水平医疗服务差价,建立充分体现医疗技术服务价值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基本医保持续健康运行,群众就医负担不增加。

解读:合肥市一家三甲医院负责人透露,由于患者根据病情不同,使用的药物、手术方式相差较大,目前无法进行估算。“不过经过医院前期的内部测算,医改前后,医院收入结构变化较大。”

绩效工资院长将实施年薪制

方案明确,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生将实行绩效工资制,并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未来,医院工资总额将与服务质量、数量挂钩,与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收入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挂钩,与控制基本医保费用增长挂钩,与控制医院资产负债率挂钩,医院人均收入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力争到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

此外,医院院长将实施“年薪制”。方案规定,今后院长们的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根据考核结果由财政据实安排。

医院用人也将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合肥将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由医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聘。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同岗同待遇,形成双向选择、合理流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激励有效、保障公平的灵活用人机制。

解读:医生凭“技术”端饭碗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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