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病医保全覆盖实施情况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人社部:年内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云南15州市已开展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今年内将在全国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大病医保)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从全国看,目前已经有一半地区可以实现参保人员待遇支付。根据保监会披露,截至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份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而在云南,自2013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大病医保已经在全省15个州市开展起来。

全省大病保险

覆盖人群600多万

自2013年以来,云南省率先在昆明、曲靖开展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根据保险试点工作显示,无论是购买医保的缴费金额,还是报销比例,城乡居民无差别。

同年,昆明市又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最大亮点是,参保居民每年只需缴费50元,个人无须再自付费购买大病补充医保,即可享受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而截至,除迪庆州正在制定方案外,其余15个州市(包括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均开展了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覆盖人群达600多万人。

目前,城镇居民参加大病保险个人不需要缴费,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出。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后,将使参保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减轻参保居民的大病医疗负担。

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提高为9.8万元

除了增加大病保险的覆盖面以外,昆明市于去年举行了听证会,对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进行提升。由原来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支付80%”,提高为“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部分支付80%”。

此次调整后,原来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可以支付5.8万元提升为9.8万元,昆明市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也相应变更为15.8万元。

省本级医保卡

可购买大病商业保险

除了提高最高支付限额以外,目前省本级的医保卡还可以个人账户刷卡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只要持卡人电话联系相应保险公司,就会有保险公司服务专员上门办理,并通过社会保障卡刷卡缴费。

此前,为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职工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可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

目前,可购买的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产品为未成年人提供31种重大疾病保险保障,为成年人提供36种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投保人可投保一份或多份,在发生保险责任时,给付保险金,期满返还投保人所交保费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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