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最新消息(一)
三部委:起省内异地医保可直接结算
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透露明年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
《京华时报》报道,人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提出了分层次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的思路,要求以全面实现市域范围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为目标,做到基金预算、筹资待遇政策、就医管理的统一和信息系统的一体化衔接,努力做到“同城无异地”。
这次文件还提出了相应的工作目标,要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区内就医直接结算,规范和建立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将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区内和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文件提出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重点人群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按照户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人员,主要是退休后随子女居住的老人。他们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同时,这部分人群界限相对比较清晰,也有利于跨省异地就医工作的稳妥起步。
下一步,结合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的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将其他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明年辽宁省内异地就医有望实现直接结算
明年先在沈阳、抚顺、铁岭和盘锦试点,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实现跨省直接结算。同时,报销的支付比例依照参保地标准,个人医保卡中的金额每年可一次性取出用于就医。辽宁省计划明年实现省内就医直接结算。
沈阳抚顺铁岭盘锦先试点
按国家计划,明年将基本实现省级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目前我省为市级统筹,计划在明年推沈阳、抚顺、铁岭和盘锦四市为试点,尝试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直接结算。若推行顺利,明年年末或将全省推行。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省也一直在寻找突破口。目前沈阳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城市长期居住半年以上,办理相关手续后在当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先行垫付,随后在各市设立的代办点办理报销。这一方式虽然解决了往返两地报销的麻烦,却仍未实现直接结算,垫付问题依然存在。
退休随子女居住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