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医保缴费基数
宁夏银川7月调整医保缴费基数
宁夏银川7月调整医保缴费基数,4月25日,63岁的银川市某企业退休职工马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今年4月份退休工资涨了,但是医保却没随着涨,他咨询银川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按相关规定,今年7月对企业所涨的工资基数进行核准后,才能相应调整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马先生十分疑惑,为什么工资4月份涨了,医保要等到7月份才能核准进行调整,今年前6个月的医保金还补发吗?
为此,记者采访了银川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据了解,银川市政府于2000年6月通过了《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在职职工退休后,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个人不再缴纳2%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而是由财政每月按其退休金的4%划入其医保个人账户。退休金低于2008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以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60元的4%划入;退休金高于2008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以本人退休金为基数,按4%划入。退休金高于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核定缴费基数,按4%划入。
马先生退休1年多,每个月工资3500多元,涨工资后1个月能拿到3700多元,那么按划入比例算的话,马先生的医保个人账户划入资金比过去每月增长8元,6个月能补48元。马先生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增加的这部分资金,要在今年7月份市医保中心统一调整缴费基数后再做补缴。
为什么一定要等到7月份才开始调整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每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要在5月底、6月初才公布,参保单位是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的数据和参保人员实际发放工资的情况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