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将艾滋病纳入基本医保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艾滋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4963号)要求,中山市于近日颁布了《关于将艾滋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范围的通知》,自本月10日开始将艾滋病纳入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范围。自此,中山市特定病种由原来7种增加至8种。
据悉,艾滋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范围后,其支付范围涵盖18种药物及上百种诊疗项目,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医保待遇年度累计支付限额最高可达39.9万元。
支付范围涵盖18种药物111个诊疗项目
根据《关于将艾滋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范围的通知》,艾滋病门诊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范围包括药品和诊疗项目两大类:药品类涵盖18种药物,而诊疗项目包括检查检验项目、治疗费、材料费3种,总计有111项。
其中,药品类包括医保药品目录内的抗生素类药物、合成抗菌药物、抗分枝杆菌药物、抗真菌药物、抗病毒药物和抗寄生虫病药物等;检查检验项目包括血细胞簇分化抗原(CD)系列检测、血常规、网织红细胞计数、隐血试验(OB)、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等87种;治疗费包括注射、各部位穿刺术、活检术、穿刺活检术、局部浸润麻醉、血氧饱和度监测、氧气吸入等7种;材料费包括各种类型的活检针、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一次性细胞刷、中心静脉导管(含CVC、外周穿刺中心静脉导管PICC)等17种。
按照政策,以上艾滋病门诊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具体医保支付比例按照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报销结算每3个月一次以住院方式进行
艾滋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后,将按照《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进行结算,即每3个月累计一次以住院方式进行结算。
根据政策,患特定病种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由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医生填写特定病种认定书,经医务科审批后,携带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就医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提交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查认定。市社保险经办机构将为患特定病种参保人设立门诊专用病历。
在报销额度方面,包括艾滋病等在内的特定病种支付,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累计费用部分在参保人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中予以扣减,超过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参保人个人自付。目前,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1年的,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按照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4956元计算,即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年度累计支付限额最高可达14.9万余元。
而如果参保人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满3年以上的,累计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即近25万元,那么年度最高累计支付限额则可以达到39.9万元。
特定病种名单
肝移植术后、血友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移植术后、骨髓移植术后、各类恶性肿瘤放、化疗和H7N9禽流感、艾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