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即参保 取消等待期——梧州医保新政变化之一
为进一步完善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日前,梧州市出台了《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涉及多项居民医保待遇政策的调整。
记者通过采访相关的专家,让他们为市民解读本市户籍新生儿参保办法、城镇医保大额医疗保险政策、职工医保缴费比例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多项医保政策的新变化。
新生儿常因免疫系统发育不成熟,发病率较高,按照梧州市以往的政策,新生儿自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医保待遇需要经历两个月的等待期,而等待期期间产生的高额费用让不少家境困难的新生儿父母犯了愁。
1月9日,记者在梧州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区看到,许多刚出生不久的患病婴儿正躺在保温箱内接受治疗。在病区的门外,是一些手拿住院结算单,神情焦急的家长。
市民韦登雄就是其中一个。他的儿子刚出生不久,连名字都没来得及起,就被检查出患上溶血性贫血。医生建议他为孩子办理住院并接受输血等治疗。
记者从他手中的结算清单看到,幼儿接受的检查或治疗有十多项,总费用为3305.95元。如今,儿子的病虽然痊愈了,但身为打工一族的他,如何才能报销这笔医药费,是他当前最关心的。
梧州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区护士长陈玲透露,该院一般情况下每月大概有52个新生儿住进病区。他们的父母普遍都有给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的想法,但由于设有两个月的等待期,一旦新生儿在此期间突发疾病,由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会让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生活受到一定的影响。
而如今,这样的难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新出台的《通知》取消了本市户籍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的等待期,这将极大减轻许多患病婴儿家庭的经济负担。
记者从《通知》上还获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按梧州市居民医保一、二类参保人员参保办法,参加居民医保和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即新生儿出生前父母双方均为城镇医保参保并正常缴费人员,新生儿出生60日内,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次日起,按连续参保的一、二类参保人员(即本市城镇成年居民及不在校、不在园的未成年居民)的待遇标准,享受相应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