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及补贴标准
现在我国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尤其是在城市。这些独生子女的父母当年积极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都已经上了年纪了,如今他们要面对的是自己日后养老的问题。所以国家出台了独生子女补贴的相关政策,本文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福建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和补贴政策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有独生子女证的恭喜:补助标准提高,凭证领钱!
前不久,人民日报发文表示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
查阅了相关的文件,原来是国务院在去年8月份印发了《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其中,方案指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参照上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责任中央分档分担办法安排补助资金。
计划生育补贴主要包含以下3个项目:
①计划生育家庭特殊补贴;
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
③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补贴。
这3个项目是全国统筹的,也就是说发放的标准是一致的,当然每个地方的具体落实政策不一样,其他标准可能有所差异。
而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9年1月1日起,新的计划生育补贴就已经正式实施了,所以,提醒一下大家,如果有独生子女证的赶紧到村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去咨询,赶紧去领这笔补贴!
二福建独生子女可享10天带薪护理假!
福建独生子女可享十天“护理假”
陪爸妈!
工资照样发!
福利照样领!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老年人的家庭保障、社会保障、社会优待等都作出规定。一起来看看条例里都有哪些干货!
独生子女专享假期:带薪护理父母
对于许多独生子女而言,父母年迈生病时,没时间照料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考虑到这种情况,《条例》规定:
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为了使上述规定更具操作性,《条例》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关机构或组织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的,由人社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给付。
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将面临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还会被列为工资支付行为失信单位,将受到重点监管。
如果是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会纳入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都会受到约束。
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老人
条例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老年人离婚或者再婚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子女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赡养能力的,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确有原因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三新个税法实施:没有独生子女证也可以扣除2000元!
2019年1月日起,新个税也开始实施,赡养老人也被纳入到专项扣除中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提到“独生子女”有两处: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赡养老人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卫生健康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那么,需要证明自己是“独生子女”,进而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如果父母没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就不能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吗?不是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即:税法没规定必须留存《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备查,独生子女才能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税局如何核实纳税人是否滥用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政策?“国发〔2018〕41号”规定,卫生健康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即:税法层面,税局被赋予后期调查核实权。主要核实渠道:卫生健康部门掌握的独生子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