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退休人员年纪标准,浙江男女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日前,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出席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32届全球大会世界社会保障峰会时介绍中国的社保制度时再次明确提到:将适时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人社部也透露消息,目前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已经拟定,正在按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内方案将向社会公布,或将分群体先后实施。

延迟退休方案已有雏形

人社部主要负责人表示,“延迟退休”将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群体的情况,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分步走”。

首先小步慢走,渐进到位。每年推迟几个月时间,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再达到法定退休的目标年龄。例如原本60岁退休的某职工,在政策实施后可能60岁零3个月退休;再过一年,“到点”职工则可能是60岁零6个月退休。

其次,将区分不同群体的情况分步实施。未来延迟退休政策的执行将按照人群进行划分,其中55岁退休的女干部、女白领有可能是第一批执行延迟退休的人群。

此前人社部专家介绍:“多年前全国妇联等部门,就女干部包括女知识分子比男同胞早退休5年,提出过建议,以往的政策实际上也明确了县处级是可以到60岁退休的。”不过,人社部也有官员明确表示,方案出台后将充分征求意见并经过5年过渡期,到2022年正式实施。

哪些人受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影响最大?

如果2022年落地实施,那么以下三个群体将会受到退休新政的影响。

1、小于等于50岁女性工人(197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

2、小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和男性工人,主要是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1967年以及以后出生的人);

3、小于等于60岁男性干部(196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

由此看出,延迟退休方案影响较大是70后和80后,根据人社部方案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直到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新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对于90后出生的人来说,到退休时估计已经完全赶上了新政。

拓展阅读:

2017年必存五险一金新规定!

0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是必要条件;退休年龄是关键;中间可以中断。

新规

跨省就业人员可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养老金

11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

四种不同情况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

?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02、医疗保险

以北京为例:单位缴10%,个人缴2%+3元钱,3元为大病统筹险

1、个人缴纳的2%的医疗保险部分可随时取出;

2、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医疗报销;

3、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矫正、不孕不育、精神疾病等医疗费用,不能走医保。

/新规/

跨省就医结算启动:在哪儿住院,在哪儿报销

12月,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1、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03、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

1、职业病属于工伤;

2、因醉酒导致伤亡,不认定为工伤;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超出48小时后,不享受工伤保险。

到2020年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超80%

2017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

1、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加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

2、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04、失业保险

1、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

2、失业保险要缴满一年才能享受,最多拿24个月。

7省份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目前,已有河北、北京、上海、天津、山东、山西、青海等7个省份宣布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河北省从2017年1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最高标准从930元提高到1090元,最低标准从650元提高到了940元。

其中,最低标准比调整前的最高标准还高出了10元。

05、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缴纳比例最高不超过12%。

1、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给职工缴住房公积金;

2、可自取或委托单位提取;

3、公积金除了买房,还有很多其他功能哦,比如:还房贷、提现、能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治疗重大疾病。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

住建部规定:

1、从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2、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3、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更多新规

社保卡逐步实现全国一卡通

5月,人社部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规定,2017年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社保缴费基数有望调低,你到手的工资有望增加

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力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在社保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后,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迎来调整。

2019年浙江公务员提前退休政策及提前退休年龄相关规定说明

2019年浙江下岗人员退休政策,浙江下岗退休年龄相关规定

2019年浙江省最新公务员提前退休政策及退休年龄规定

浙江省延迟退休年龄时间表,2019年浙江延迟退休年龄表规定

浙江最新下岗工人退休新政策,2019年浙江下岗工人退休年龄新规定

2020年浙江延迟退休年龄对照时间表,浙江延迟退休年龄方案新政策

2019年浙江残疾人补助政策与标准规定,残疾人退休年龄优惠政策

2019年浙江下岗人员退休新政策及退休年龄医疗保险条例规定

2019年浙江延迟退休年龄时间表及方案,人社部浙江延迟退休时间表

2019年浙江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多少岁,浙江延迟退休年龄最新规定(修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