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公务员公积金比例规定,马鞍山市公务员公积金缴纳基数
缴存手续及地点
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规定。马鞍山高考志愿助手将会持续关注马鞍山市公积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续关注。
新政公积金缴存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职工公积金账户允许在工作地马鞍山内进行跨区、县转移,跨省市需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清零后重新计算。
改革后:职工公积金账户将允许跨省市进行转移,无须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进行合并计算。
马鞍山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马鞍山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开户
马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马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湖东北路9号
马钢分中心
地址:湖西南路600号
当涂管理部
地址:当涂县太白路341-6号
含山管理部
地址:含山县锦绣华城C1栋1009
和县管理部
地址:和县镇淮商业街61号S108
推荐阅读: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马鞍山,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马鞍山市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
马鞍山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
缴存比例
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20%
其他单位:7-20%
缴存基数
马鞍山(7月1日至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
1.马鞍山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13000元
2.马鞍山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1260元
缴存额度
1、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不得高于我市规定最高缴存封顶额(最高缴存封顶额为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乘以我市规定的最高缴存比例)。
2、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缴存户,最高月缴存额为2600元,最低缴存额为1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