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3年初,《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在历经1年之后,有望在出台。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近期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发改委将协调推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在收入分配改革中,饱受争议的养老金双轨制有望在今年破题。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2013年12月26日表示,在社会保障方面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问题。
养老金并轨:养老金不并轨就别谈延迟退休
养老金属于政府转移支付的二次分配,公平是第一要义。国家有义务让每个人过上有尊严的老年生活,这里的“尊严”只与人的年龄这一自然属性有关,与身份、职业、社会地位、贡献大小无关。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26日召开,人社部部长尹蔚民透露,当前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月人均81元。引人关注的是,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全国平均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52元、189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还不及低保的一半。
基本养老金不包括个人多缴多得的部分,但对于那些无钱多缴纳保费的农村老人和城市低收入人群来说,这就是晚年生活的全部。81元够干什么?新华社的一篇评论说,81元在2003年只够买40斤大米;而在200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55元,大约能买50斤大米。基本养老金购买力每况愈下倒在其次,关键是这个绝对值太小了,小到根本不好意思称之为“养老金”,只能算零花钱。
舆论一直在抨击养老金双轨制,说企业退休员工的养老待遇和公务员差距有多大。其实中国的养老制度何止双轨?在财政全额支付的公务员养老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外,还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后两者(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较之前两者的差距,比“双轨”之间的距离更为惊人。
近年来农村老人自杀现象频发,一旦失去劳动能力,又无儿女赡养,只好等死或主动结束自己的生命。同样是中国公民,为什么有的人老了只能自谋生计或靠养儿防老,有的老人却可以在公共财政的供养下丰衣足食?
有一种观点是,养老金不能做成大锅饭,也得按贡献大小分配,因此养老待遇有差别很正常。姑且不论公务员对社会的贡献是否大于农民,但现代社会收入分配的常识是,一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养老金无疑属于政府转移支付的二次分配,因此公平是第一要义。那些在职期间的高收入者纵然对社会的贡献较大,其贡献在一次分配时已经体现,如果退休之后还要比其他公民获得更多来自公共财政的惠顾,就是不合理的。为什么二次分配要讲公平?因为国家有义务让每个公民过上有尊严的老年生活,这里的“尊严”只与人的年龄这一自然属性有关,与身份、职业、社会地位、贡献大小无关。
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决定了养老制度只能是“一轨”,而不是“多轨”。如果允许有差别,也只能是基于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原则,允许因缴费年限不同而产生的些微差别。当然,不同的社会阶层都有权利为自己争取比“一轨”更好的养老待遇,但这个“更好”只能依靠个人努力,比如你可以去买商业养老保险,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比一般人更优裕,而不能多花纳税人的钱。
这些年“养老金并轨”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遗憾的是,虽然“并轨”也进入了决策层的视野,但总不如“延迟退休”来得猛烈。养老金并轨,虽然官方承认也是趋势,可迟迟不见动作,甚至在怎么并轨八字还没一撇的时候,就有各路专家开始为并轨之后的既得利益群体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