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可否接续
6月1日,吉林省人社厅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现场会,多处室的工作人员面对面为市民解答社保问题200多条,多数为养老保险档案年龄与现实年龄不符、企业改制后享受待遇及医保关系中断、接续、转移等市民关心的问题。
医保问题
问题一:王女士42岁,医疗保险关系断保,该怎样续保?
专家解答:断保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用人单位欠费等原因断保,此种情况需用人单位按规定补足欠费后方可接续医保关系;二是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在未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还可以居民身份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问题二:秦女士的儿子40岁,没有工作,想缴纳医保怎么办?
专家解答: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参加医保:积极就业,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职工医保;自谋职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就业地的职工医保,由个人按当地规定的标准按年缴费,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参保缴费手续;待业者,可自愿参加居住地的城镇居民医保,由个人按当地规定标准按年缴费,到居住地社区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参保缴费手续。
工伤问题
问题一:董先生在20多年前因工烫伤,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企业支付待遇,企业改制时,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由单位一次性结算完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能否享受现在的工伤保险待遇?
专家解答:不能享受现在的工伤保险待遇。因为董先生在企业改制时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一次性结算完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已终结,也不在老工伤纳入统筹范围。
问题二:建筑业农民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专家解答:以前,因为农民工流动性较大,参保比较困难。我省于5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按建设项目参保的,以工程总造价的0.85%。为基准费率缴费。建设项目开工后,建筑施工企业应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发生工伤事故后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办理。如果施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