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的意义
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这标志着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养老并轨”终于尘埃落定了,“养老并轨”释放积极信号,有四大意义。
首先,养老并轨利于人才流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跳槽少了后顾之忧。在养老“双轨制”下,拥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人虽然不用缴费便能享有较高的养老金,他们一旦失去编制就意味着“从零开始”,甚至“老无所依”。编制所捆绑的巨大潜在利益,也导致优秀人才对于职业流动心存顾虑,而平庸之人则“死也要死在编制里”。养老保险“双轨”变“并轨”,不同社会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将从根本上实现“制度上的公平”,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也将由原来的“碎片化”状态,迈向更为统
一、完善的发展阶段。
同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贯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实践。
其次,养老并轨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一个社会存在多种不同的养老制度,而且这种不同是因身份而异,显然不公平。数据显示,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约为企业退休职工的2至3倍,即便是国有大型企业,人员离岗后的退休金也是比较低的。长此以往,阶层之间的隔阂就会被不断地拉大。而养老“并轨”让约4000万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告别养老“免缴费”时代,建立与企业人员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双轨”到“并轨”,民众看到了社会公平。所以,养老保险“双轨”变“并轨”是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之一,这一改革体现了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价值取向。
第三,取消“双轨制”能弥补养老金巨额缺口。
尽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在各个场合均强调养老金“不差钱”,但如果剔除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在客观上已陷入收不抵支的境地。有报道称,在剔除财政补贴后,我国养老金亏空或超千亿元。而这一数字是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计算得来的。数据显示,养老金保险费收入17554亿元,支出19117亿元,两者相减,就得到了“亏空千亿”的结果:养老保险金“入不敷出”,亏空高达1563亿元。如果再剔除3038亿元的财政补贴,养老保险金的情况绝对不容乐观。即便政府财政有能力给社保“兜底”,但如果超过适度水平,不但会导致社会保障支出过多而其他领域的减少,还会引发公众对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可持续性的“担忧”,而这种“担忧”更会引发人们的信任危机。一如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陈云所言,“民众的不信任感是会传递的,会影响更多的人。没有信心了制度一定会破产。这就像股市一样,没有信心了大家都纷纷退出,没有人进行长期投资”。
最后,养老“并轨”,得民心、顺民意。
养老“并轨”改革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定会是最热的话题。早在1996年,时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就率先提出要统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制度。然而,1996年就提出的“养老金并轨”改革却因各种利益纠葛、社会改革、体制改革不够深入而搁浅。在每年的地方及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不止一次地提出,养老“双轨制”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目前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存在诸多弊端,应尽快使养老“双轨制”走向并轨。伊始,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后的那块“硬骨头”终于被“啃掉”了。养老金“并轨”,成为党和政府送给人民群众的新年贺礼。实行养老并轨,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及社会灵活人员置于同一养老体系中,这一制度性改革是得民心、顺民意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