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是否便民利民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安徽省合肥市是此次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的12个试点城市之一。这一合并是否更加便民利民呢?请看下文!

“五险”变“四险”的合并过程中,合肥市将如何考量和实施?

生育保险基金独木难支

合肥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徐立贤介绍:“目前,合肥市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共有130万人,26万人是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在职职工达104万人,年龄结构较为年轻。”随着国家人口生育政策发生变化,从最初的双独生子女二孩政策到单独生子女二孩政策,再到全面二孩政策,合肥市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缺口越来越大。

“以合肥市为例,依据《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关于调整合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自5月1日起,合肥市将企业职工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原先的0.8%提高到上限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的缴费比例由8%调整为7%,个人缴费比例2%不变。”徐立贤说。

即使如此,合肥市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大于收入,有6700多万元缺口由市级财政予以补贴。随着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基金的缺口压力将越来越大,不利于生育保险可持续发展。

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津贴和生育费用(主要是产检和分娩费用)构成,合肥市生育费用仅占全部待遇支出的27%,而生育津贴的比重占到73%。“目前,合肥市生育保险基金结存严重不足,而合肥市下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率后,医保基金结存仍然十分充裕。”徐立贤表示。

合并更加便民利民

“生育保险仅仅是与医院的妇产科打交道,严格意义上,只是与产科打交道,而医保部门是与产科之外的其他科室都打交道。”合肥工伤生育处处长林玮表示,“生育保险是特定群体在特定时间段的医疗费用支出,尤其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暴露出了生育保险的局限性。比如,在妇女生育后期出现的并发症,其医疗费用无法通过生育保险进行报销,只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一次生育涉及到生育费用以及后期治疗费,需要我们多个部门核实,也给老百姓增加了繁琐手续。”

由于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均按照医保的“三个目录”统一管理,在待遇支付上也有诸多共性,因此,两项保险合并存在可行性。事实上,下半年,合肥市在生育保险基金结余不足的情况下,就已经进行了初步探索。

林玮认为,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面,生育保险基本可以实现全面覆盖。如果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之中,就可以让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此外,此举也减轻了企业负担。特别是可以有效化解生育与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有所交叉的弊端。医院减少了一个办事端口,人社部门报销相关费用时,不用再判断是属于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的范畴,只需正常结算、正常报销即可,更加便民利民。

统一管理降低成本

据徐立贤介绍,合肥市将按照“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思路设计试点方案。

思路一:不再征缴生育保险费用,生育保险直接纳入医保范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重新测算。

思路二:生育保险作为一个单列险种,直接纳入医保机构管理范畴,征缴比例不变,不足部分由医保基金结余予以补充。

思路三:生育费用纳入医保保险报销范围,生育津贴纳入失业保险特殊支付范畴,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重新科学测算。这种思路的设计初衷是,妇女在产假期间属于丧失劳动能力,将生育津贴归入失业津贴公平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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