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行政区域划分最新调整,吉林行政区域调整方案
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县、乡三级,那么2019年吉林行政区域划分是如何的呢?吉林行政区域信息是如何划分的,本文为你介绍吉林行政区划最新消息,信息数据时间点截止2019年5月18日,来源百度百科。
一、吉林简介
吉林省,简称“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春。位于中国东北地区中部,与辽宁、内蒙古、黑龙江相连,并与俄罗斯、朝鲜接壤,地处东北亚地理中心位置。截至2017年底,下辖8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共有20个县级市,16个县,3个自治县,21个市辖区。
吉林建置始于清顺治十年(1653年)设置宁古塔昂邦章京,是近代东北亚政治军事冲突完整历程的见证地,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商品粮生产基地。
吉林省地貌形态差异明显。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呈现出东南高、西北低的特征。以中部大黑山为界,可分为东部山地和中西部平原两大地貌。东部山地分为长白山中山低山区和低山丘陵区,中西部平原分为中部台地平原区和西部草甸、湖泊、湿地、沙地区;地跨图们江、鸭绿江、辽河、绥芬河、松花江五大水系。吉林省位于中纬度欧亚大陆的东侧,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截至2017年末,吉林省常住人口2717.43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288.94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1429.21亿元,第二产业7012.85亿元,第三产业6846.8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6102元。
二、吉林行政区域规划最新消息
吉林省共辖8个地级行政区,包括7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分别是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山市、辽源市、白城市、松原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另有长白山管委会。长春市是副省级市。吉林省人民政府驻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
长春市:南关区、朝阳区、绿园区、二道区、双阳区、宽城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
吉林市:船营区、龙潭区、昌邑区、丰满区、磐石市、桦甸市、蛟河市、舒兰市、永吉县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图们市、敦化市、和龙市、珲春市、龙井市、汪清县、安图县
四平市:铁西区、铁东区、公主岭市、双辽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
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集安市、通化县、辉南县、柳河县、梅河口市
白城市:洮北区、洮南市、大安市、镇赉县、通榆县
辽源市:龙山区、西安区、东丰县、东辽县
松原市:宁江区、扶余市、乾安县、长岭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白山市:浑江区、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长白山管委会: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安图县安图长白山旅游经济开发区、长白山和平旅游度假区、抚松县抚松长白山旅游经济开发区、长白县长白山南坡旅游经济园区。
三、吉林历史沿革
先秦至秦
早在远古时期,就有人类在吉林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距今约5~1万年前出现的“寿山仙人洞”、“榆树人”、“安图人”、“青山头人”,是吉林古人类文明形成的重要标志。
舜、禹至夏商周时代,吉林省境内的古代民族就开始与中原王朝建立了具有隶属性质的贡纳关系并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时期形成了肃慎、?貊、东胡、山戎、夫余等各民族地方政权。
汉至隋朝
汉武帝元封三年(前108年),灭卫满朝鲜设玄菟郡,管辖吉林省东南部。东部
(1683年后) 和南部的长白、图们、敦化、和龙、汪清、龙井、珲春、延吉等市县,先后属苍海郡、临屯郡、乐浪郡;通化、集安、梅河口、靖宇、白山等市县则先后属真番郡、玄菟郡。这是吉林地区进入中原王朝行政建置之始。
前37~668年间,高句丽活跃于吉林,曾定都于集安丸都山和国内城,与东汉、曹魏、隋朝等中原政权时战时和,鼎盛时期其势力范围包括吉林东南部、辽河以东和朝鲜半岛北部。
唐朝时期
唐高宗总章元年(668年),唐朝和新罗联合灭高句丽,设置安东都护府,西北部地区属唐室韦都护府。
武则天圣历元年(698年),粟末??首领大祚荣,在敦化东牟山立“震国”。
唐玄宗先天二年(713年),受唐玄宗册封始号渤海国,统治吉林省大部分地区。后曾定都和龙、珲春。
宋辽金时期
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6年)为契丹所灭,设东丹国,在西部设黄龙府。
辽朝时期,吉林省大部分隶属东京道,西部为上京道管辖。
历史印象--吉林船厂遗址 金朝在其辖境设上京路、北京路、东京路、成平路、海兰江路,基本覆盖今吉林省全境。金贞?三年(1215年)女真人蒲鲜万奴建立东真国。金天兴二年(1233年)为蒙古所灭。
元朝时期
元朝隶属于辽阳行省,为开元路、北达达路、中书省泰宁路及中央枢密院直领的成平府辖区。
明朝时期
明朝大部分隶属奴儿干都司,西部的洮南一带属大宁都司的泰宁卫,东南部一带为建州卫,为建州女真发源地之一。
清朝时期
清顺治十年(1653年),设宁古塔昂邦章京。
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清廷建吉林城,命名“吉林乌拉”,吉林由此得名,随后宁古塔将军驻地迁移至吉林市。
清乾隆五年(1740年)颁布了“流民归还令”,对山海关以东地区施行封禁政策。但清政府的封禁政策并未能阻止为生活所迫的华北大批汉族农民流入吉林省中部一带,并向北、向东、向西扩展。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宁古塔将军改为吉林将军,“吉林”由原来城邑名称扩大为行政区称谓。吉林将军辖区大体包括松花江、绥芬河、牡丹江、图们江流域,西起开原威远堡边门,东至乌苏里江两岸和库页岛在内的沿江及
历史印象--吉林省长春厅遗址 海中诸岛,北起外兴安岭至日本海及黑龙江下游,南至长白山区。
清嘉庆五年(1800年),增设长春厅,为长春建制之始。清嘉庆八年(1803年),清政府废止禁令。
清咸丰十年(1860年),中俄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原属吉林省的沿海地区被割让给俄国,吉林变成了内陆省。
清光绪四年(1878年)吉林设置垦务局,大事垦殖,经济面貌大为改观,并逐步形成东部的农林地区,中部的农业地区和西部农牧地区的差异特点。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正式建吉林行省,设吉林巡抚(吉林省第一任巡抚为顾肇熙),省会设于吉林市。光绪帝尝试通过政治改革挽回清朝内忧外患的局面,他首先发布谕旨:裁撤东北三将军,设立奉天(今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改盛京将军为东三省总督。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吉林省组成巡抚衙门,吉林将军、吉林分巡道随之废
除,吉林巡抚成为吉林省最高民政长官,并兼理旗务。同年,吉林省仿照关内行省之例,先后在省下置四路分巡兵备道。
中华民国
民国元年(1912年),吉林省作为南京临时政府的22行省之一,区划沿清旧制不变。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国民党成立“吉林地方治安维持会”。后把东北划成9省,吉林省领长春、吉林2市和永吉、榆树等18县1旗。10月25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在长春成立吉合区党委。11月10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撤销吉合区党政军机构,成立中共吉林省工作委员会。11月25日,中共永吉地委征得驻吉苏军同意,成立吉林市民主政府。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5月28日,中共军队及民主政府从吉林市撤出
吉林省的地理位置 ,国民党在此成立了吉林省政府。同时中共发起了四次“四平战役”。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3月9日,中共占领吉林市。3月10日,中共吉林省政府迁至吉林市。
1948年10月19日,驻长春国民党守军起义投诚,长春解放。自此吉林省全境解放。
1949年4月21日,长春市政府由东北行政委员会直属改由吉林省政府直属,东北划分为6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中国建立初期,吉林省辖2个市、2个专区、1旗、22个县和1个工业特区。
1954年,东北行政区划调整,将原黑龙江省的7个县划归吉林省,与原属吉林的乾安县共同组建白城专区;将原辽东省的1市9县划归吉林省
吉林政区变迁图 ,设立通化专区;将原辽东省的辽源市、西安县、东丰县和原辽西省的四平市、双辽县、梨树县划归吉林省管辖。东北6省改为4省,吉林省与黑龙江省、辽宁省以两省新划归吉林省的市、县界线为省界,与朝鲜、苏联国界仍旧。
1954年9月27日,长春直辖市改为省辖,省会迁往长春。
1969年7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的哲里木盟和呼伦贝尔盟的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划归吉林省管辖。
197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哲里木盟和白城地区的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从此,吉林省行政区划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