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主要政策的要点解读(一)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社会保险法》解读:失业保险主要政策要点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的参保及缴费:

1.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核定:

《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保险条例》授权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关规定。我省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领取4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每增加1年领取时间增加2个月,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15条规定,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确定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的原则是:(1)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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