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统一城镇职工和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佛山市社保局在东方广场中庭举行 “民生社保 情系群众——广东省失业保险新条例实施暨社保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今年新实施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并确定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再参加失业保险。截止昨日,佛山市7月份共有16313人次领取失业保险金。
佛山市社保局副局长李剑文在活动中介绍,《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下称《条例》)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在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增加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15%,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李剑文还提到,今年实施的新《条例》其中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增加对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女同志的关怀, 增加了生育保障,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
此外,《条例》还为农民工带来利好消息。从7月1日起,佛山市正式统一了城镇职工和农民工的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在制度上消除了两个群体的差异,实现同等缴费、同等待遇,还可以同等享受就业服务、医疗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在失业保险政策上实现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