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亿失业保险金结余凸显制度尴尬最高瘦可用30年
据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保研究中心统计,全国失业保险金收入923.0747亿元,累计结余2240.2118亿元。金结存偏高了。
记者采访中发现,结存偏高的失业保险金,并不是我国就业现状的真实反映。真正需要这笔钱的失业人员,却与之无缘。目前,失业保险金制度的作用在减退。
为什么结余?
一份由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公布的《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指数报告2015》(以下简称《报告》),近期引起热议。报告显示,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23.0747亿元,累计结余2240.2118亿元。
令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在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中额度最小的失业保险金,归集到一起时,额度却如此之多。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保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全国失业保险金结余偏高,最高的省份即使不再收取失业金,也能用30年。
管理不敏感
作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一种临时补偿,企业与员工需要缴费的失业保险金并不多,绝大多数城市缴费比例是,企业缴纳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二,个人缴纳百分之一。如果以5000元每月的工资来计算,个人也只需缴纳50元的失业保险金,但就是这几十元钱已经结存超过了2000亿元。
“失业保险金结存偏高,主要原因是‘不敏感’。”褚福灵认为,失业保险金具有一种重要的保障功能,当前我国的管理办法是以支定收,意思是根据失业人员的需要情况来确定征收比例,比如,某一个阶段社会经济发展低迷、失业率升高,这时缴费比例就要高些,因为需要的人开始增多;相反,缴费比例要调低,“原则上是根据失业多少来定夺,但是往往实际中不是很敏感,缴费比例不动或者很少动,所以结余偏高,甚至一些地方很高。”
《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仅,各地区的结余资金普遍达到了几十亿元。其中,北京是95.2237亿元、上海是107.1506亿元、天津是59.8492亿元、重庆是36.5005亿元,结余最高的广东省达到了233.8752亿元。而在东部沿海省份,失业保险金的收入、结余都领先中西部地区。
浙江省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和累计结余分别达到了64.1957亿元和187.3033亿元。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陈诗达证实了这一现象,“浙江省的失业保险金结存是不低的。”他分析认为,失业保险金结存过高,主要是因为失业保险金有着严格的支出规定,“现在浙江省失业率为3.1%,就业情况比较平稳,相对来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也较少。”
从陈诗达的话中不难看出,在严格的失业保险金支出规定之下,即便浙江省就业情况良好、需求人数相对较少,但失业保险金的“反应”还是过慢,当地也没有明确下调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比例,以控制总量。
这正是褚福灵始终担心的问题,失业保险金结存过高、但管理部门反应“不敏感”。“为什么结余了这么多?很大程度上说明,这段时间我们不需要这么多失业保险金了,功能定位上要明确,这是保障基金够用就成,钱多了放在那里不利于充分利用,很不经济。”褚福灵说。
失业金多不代表就业情况好
“失业保险金结存过多并不能说明我国目前的就业情况好,它不能真实反映我国目前的就业情况,因为失业保险的覆盖率比较低。”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告诉《经济》记者,失业保险金结余偏高已经是很长时间的现象了,如果从大量资金结余的角度看,的确偏高,但他强调,“和中国的真实失业率和失业人数比较起来,却未必偏高,这点钱并不多。”
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仅为1.5225亿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2702万人,仅占参保总人数的17.75%。而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也仅有204万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39亿元,支出451亿元,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更是达到了2929亿元。
褚福灵也明确表示,失业保险金的结存额度不能完全反映出我国的失业和就业情况,因为衡量这个问题还要考虑很多变量因素进去,一项基金的数据并不能完全表明就业情况,不过,失业保险金体现出的问题确实值得反思,也应该考虑进行改革。
一些地方正在从细微处进行改变。
在浙江省,除不断提高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外,其功能也在逐渐转移。“现在浙江省,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已经突破了1000元,在最多可领取两年的国家规定下,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有所提高。”陈诗达认为,更大的改变在于,失业保险金的功能正在向适应浙江省产业升级来转移,体现在加大职工的技能培训,比如加大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投入,促进他们的再就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人社部正在牵头对《失业保险条例》进行修订,将会做出一些调整。
人社部牵头推进的《失业保险条例》在也被多次提及。对此,褚福灵建议从3个方面调整,一是明确失业保险金的定位,就是保障基本生活、进行必要培训促进就业;二是在以支定收的管理方法下,根据支出情况来确定缴费比例;三是动态调整的机制,这样有利于失业保险金始终处于平衡的状态。
两年失业金不是白领的
点燃两挂鞭炮,48岁的刘志生(化名)从工人变成了小老板,他自己的铁艺店铺开张了。在此之前,刘志生在一家北京市属国企干了20多年,因单位搬迁,他买断工龄,自己做起了生意。
刘志生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各项条件,两年的失业保险金两万多元,足够他支付大半年的房租,而他办理了“灵活就业”、没有领取这笔钱。“我要是领了钱,这两年就不算工龄,以后退休金就吃亏了。”刘志生说出了足以令周围人信服的理由。
并非人人都“不爱”失业保险金,也有人专门钻空子去领这笔钱。
钻空子
48岁的刘志生又失业了。
没办法,他不会经营,店铺仅开张3个月就关门了,店外依稀可见开张时燃放过的鞭炮皮子。
以前的同事劝刘志生先领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然后再去找工作,他不解,为什么要先领3个月?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打一个时间差”,刘志生经过同事的“指点”清楚了这种做法。原来,失业人员在3个月内就能办好手续、将最多两年的失业保险金拿到手,而按照国家规定,一旦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将不能领取失业金,所以很多决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3个月内拿到钱后,才去找工作。
高苹没少遇见这样的情况,有些年纪较大的、新入职的职工直接点明不需要公司上社保,这样的职工一般都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个更严重的现象是,实际操作中,存在骗“保”行为。
“我见过一些年纪不大的人也去领失业保险金,看上去不像是被动离职,而且那个年纪再找工作太容易了。”刘志生回忆着咨询失业保险金时的种种,的确,有一部分看上去和“失业”完全不着边的人,反而赶往人才中心、街道办事处领取失业保险金。
提到这个现象,高苹也笑道,确实有用人单位帮助职工开假证明、领取失业保险金。
亟需改革
一方面是失业保险金结存偏高,一方面是失业保险金实际覆盖面太窄,这就形成了现在这个奇怪现象:钱多的花不出去,急需这笔钱的人却没资格领取。
对于这种现象,包括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保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内的专家们认为,我国的失业保险金制度需要改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