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常州最低社保缴费金额和基数是多少,单位和个人多少钱
社保一般指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那么常州最低社保缴费金额和基数是多少,单位和个人多少钱??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1年度常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开始啦
申报对象
在奔牛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止
缴费基数的确定
1.用人单位以本次申报时在职职工的2020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2021缴费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
2.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全部职工的缴费基数总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本人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加班工资等)。
申报方式
1.网办CA用户可以直接通过所属地区的人社网办平台,按流程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2.非网办CA用户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奔牛镇行政审批局一楼大厅,用报盘的方式完成基数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
1.《常州市2021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附件1);
2.《常州市2021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明细表》(附件2);
3.反映本单位2020年度工资总额情况的《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附件3);
4.报盘格式(附件4)。
(以上表格,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表格下载途径
1.登陆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2021年5月13日关于开展2021年度常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表格在附件里面下载。
2.常州人社APP→微资讯→人社之家→常州社保→历史消息→关于开展2021年度常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要求提示
用人单位应按职工2020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如实申报缴费基数,以申报时点的在职职工人数作为应申报人数,不包括2021年1月至申报时点期间单位新增参保缴费的人数。职工缴费基数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用人单位中的网办CA用户通过网办平台上传影像资料,上传资料原件由单位负责保存备查。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并且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申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经办机构不予审核通过,参保单位需提供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重新进行申报:
1.参保单位全部职工的基数按现行最低标准申报的;
2.参保单位按照同一标准申报基数,没有体现不同层级员工(高层、中层、普通员工)的实际收入水平的;
3.参保单位申报的基数无故较上年基数降低;
4.其他与实际收入不符的情形。
工资水平提示
本次申报是按职工本人2020年全部工资性收入作为基数,正常情况下,收入较2019年应有所增长,社保基数要体现相应增幅,相关工资水平提示如下:
江苏省2019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044元(增幅14%),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4860元(增幅7.7%)。
常州市2019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547元(增幅13.1%),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362元(增幅14.5%)。结合我市缴费基数现状、基金收入预算等因素,市区单位参保人员月平均缴费基数指导线最低为4350元。
未达要求处理
参保单位未主动申报或最终未能通过审核的,经办机构将通过部门数据比对等措施对单位实际人数、实际收入进行核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纳入稽核范围,如经查实,除依法核定应补缴金额以外,按日加收0.5‰滞纳金,不履行稽核整改的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从2021年7月1日起,对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按该单位参保人员上月缴费基数的110%核定当期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申报文件可在常州市人社局官网查询,咨询电话:12333。
常州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消息,常州高考志愿助手为你持续更新:
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执行时间:
2021年7月起,常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2021年7月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维持十二档,依次暂调整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
参保人员按原档次套转为新基数,如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可前往各级就业服务中心大厅税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暂按3800元执行。
往年信息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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