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江西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江西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
新的一年,江西社保缴费基数也有了新的调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最新江西社保缴费基数,欢迎大家参考!
为解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正式公布以前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问题,进一步方便参保缴费和简化缴费经办程序,我省研究并公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设有五档缴费基数:第一档为2490元,第二档为3320元,第三档为4150元,第四档位8300元,第五档为12450元。
据了解,与去年相比,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今年改6档为5档,取消“最低档”的1550元。
与此同时,今年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在去年后五档的基础上分别上调了165元、220元、275元、550元、825元。
【相关消息】
继不久前北京等多地调高了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后,江西也将有所动作,从7月起,江西开展省本级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单位基本情况登记工作。
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包括在省社保中心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据了解,7月28日前江西将完成省本级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从8月起,省社保中心将切换使用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申报的,省社保中心将暂按该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的110%核定月平均缴费基数。
在缴费基数核定上,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月缴费基数按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参保职工月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按本单位参保职工月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核定。
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2311元);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省2014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11556元)。
参保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按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2530元);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南昌市2014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按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126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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