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社保新政策【全文】
“以前新农合续费,得回老家商都县村里办,来回的路费、吃住就得花500元左右,关键是还耽误时间。现在两块钱公交路费就把事办了,真是太方便了!”来呼和浩特市打工7年的王英高兴地说。
位于呼和浩特市的乌兰察布市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的大厅里人头攒动,咨询台前围着七八个咨询者,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着办理养老保险、新农合医保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手续和通知。这几天,服务中心正在为在呼市的乌兰察布籍外来务工人员办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费核对征缴。
“长期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务工的乌兰察布籍人员达63万人。到目前为止,经过实名登记,已为21.87万人建立了档案。”乌兰察布市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中心主任徐宁说。
该服务中心是2013年乌兰察布市人社局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针对在呼外出务工人员的实际和特点成立的。目前,已在呼和浩特、包头设立办事处,为务工人员就地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新农合等业务。
“服务中心的好多业务都是在群众的呼声下设置的。目前有16项服务,全部免费,能够代办社保局、就业局、卫生局、残联、教育局、扶贫办等多个单位的事宜。好多老乡还希望他们把低保年检、结婚登记、准生证、户籍证明等事也给办了。”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孙补说。
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位于呼和浩特市的服务中心已成功推荐就业1783人,提升技能培训444人,协助50名残疾人办理鉴定手续;为85808名离退休职工及新农保享受待遇人员办理年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3455人,城镇居民医保2964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保3035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续保55364人,共为2565人报销医疗费1177.4万元。先后对在呼和浩特地区打工的370名老党员、老军人、残疾人、肾透析患者和极为困难群众进行了救助。为农牧民工解答政策13.1万人次,为外出务工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障业务18.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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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览表
西藏自治区原来的医疗个人自付金额目前没有变化,乙类药品自付10%,治疗项目类自付2%,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自付2%,床位超出费用自付100%,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费用自付100%。目前,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原来的三级医院800元下调为4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下调为200元,一级医院300元下调为100元,乡镇以及社区医院为50元,起付线费用需要个人自付,起付线至1万元之间,个人自付20%,1万元至3万元,个人自付15%,3万元至6万元,个人自付10%,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个人自付100%。
凡属恶性肿瘤化疗放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糖尿病及并发症、高血压、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等20类西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障门诊特殊病目的情况,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统筹资金支付比例为75%、个人担负25%,其统筹支付金额与住院统筹支付金额合并计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
社保基数怎么算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
西藏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为5100元,因此西藏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使用5100元新标准。在缴费比例上,职工本人承担8%,单位承担20%,若按最高缴费基数上限每月15300元,单位承担部分为15300元×20%=3060元,个人承担部分为15300元×8%=1224元,合计每月4284元,全年合计缴费51408元;若按最低缴费基数下限每月3060元,单位承担部分为3060元×20%=612元,个人承担部分为3060元×8%=244.8元,合计每月856.8元,全年合计缴费1028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