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明年可异地办业务怎么办理
非本地居民参保无需提供原籍证明
《意见》提出,今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可通过部门内部、系统内部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可通过社会保障卡获取基础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或填写有关表格。
《意见》特别指出,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今后逐步取消异地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手续。
公共服务将进一步简化
《意见》明确,要严格落实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要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行政审批。
人社部同时强调,要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的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校验核对,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有效提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异地业务的经办效率。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2017年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2020年实现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5月16日中金网)
社保卡到底有什么用?
(一)社会医疗保障卡用于记录居民社会保障的相关信息,它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就业状况,并记录了持卡人的社会保险帐户信息及缴费情况、职业技能、就业经历、工伤、职业病及伤残程度等。
(二)社会医疗保障卡用于记录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并将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记载到它的卡面以便查看。
(三)社会医疗保障卡可用于查询居民本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四)持卡人可持卡到定点医院就医,到医保指定药店购买药品,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值得注意的是,参保居民的社会医疗保障卡可以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是不可以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
(五)参保人失业了,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的手续,并申领失业保险金以及申请参加就业培训
(六)参保人可持卡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
(七)参保个人还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等。
(八)持卡人还可以凭社会医疗保障卡上网查询相关信息。
可见,社会保障卡的用处强大,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在拿到社会保障卡以后,一定要妥善管理,若不慎丢失或损坏,要及时补办。
社保卡办理注意事项
1、只能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生育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8、因个人原因,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的10日前未能在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现金,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待遇自动中断,所签订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自行失效。
9、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被中断后,存档个人如要求继续参保时,需持《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所出具的借记卡对帐单,到中心重新签订《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