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2017年泰安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最低为2910元,最高为14549元。泰安市直参保企业7月份缴费时将对原申报缴费基数低于2910元或高于13115元的职工进行基数调整,并同时补缴1-6月份的基数差额。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公布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规定,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8197元,由此确定度泰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910元,最高为14549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的月缴费基数为4850元,下岗、失业等特别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按2910元作为缴费基数。
泰安市直各参保企业需要注意,7月份缴费时将对原申报缴费基数低于2910元或高于13115元的职工进行基数调整,并同时补缴1-6月份的基数差额。具体的补差金额计算方法,可以到泰安市人社局官网查看。
社保缴费基数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泰安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2019年泰安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