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残疾人补贴政策【全文】
为进一步解决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结合实际,联合残联、财政等多部门共同发力,制定出台了《扬州市广陵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
2017扬州残疾人补贴政策
《办法》就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程序、公开公示、补贴发放、资金监管等工作要求进行了一一规定。《办法》明确补贴对象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补贴对象为具有广陵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持证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广陵区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办法》规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120元/月/人,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即低保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既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又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属于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但不属低保家庭,只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不是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只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办法》还强调了责任共担。广陵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强化督查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工作力量。民政部门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残联做好残疾人证发放管理、信息数据录入、统计和审核工作;财政部门做好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经费工作。
据悉,该《办法》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广陵区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目前残疾人两补发放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接下来会依据《办法》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两补信息材料,确保资金准确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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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阜南县残联积极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工作
为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确保党的惠残助残政策落到实处,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残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做到“五个到位”,扎实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民生工程项目审核工作。
一是排查到位
充分发挥乡镇残联李芝忠残疾人专职委员、村居残疾人助理员作用,按照“两项补贴”发放条件和要求,组织残疾人工作者,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应补尽补,一个不漏”。
二是衔接到位
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阜南县残联积极与县民政局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做到无缝对接,及时进行数据更新比对,确定拟补贴对象。
三是审核到位
为确保补贴对象发放精准无误,各乡镇残联、民政工作人员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上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书面告知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是服务到位
推行“服务代理制”,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残疾人动动嘴,干部跑跑腿”,凡是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提出电话申请,村居残疾人助理员上门收集信息,填写表格,及时上报,减少了残疾人来回奔波。 五是发放到位。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对象花名册,及时报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