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补贴政策及补贴项目一览表
在廊坊、保定、衡水、沧州、邢台、邯郸6市地下水漏斗区开展季节性休耕200万亩(包含《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业种植发〔2017〕14号)中已下达的120万亩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任务),实施自然休耕、生态休耕。
实施区域
在地下水超采区的廊坊、保定、衡水、沧州、邢台、邯郸市的51个县(市、区)组织实施。
只种植雨热同季作物
连续多年实施季节性休耕,实行“一季休耕、一季种植”,将主要依靠抽取地下水灌溉的冬小麦种植面积适当压减,只种植雨热同季的玉米、油料作物和耐旱耐瘠薄的杂粮杂豆等作物,减少地下水用量。
休耕期间不收获
季节性休耕期间支持农民种植“二月兰”、油菜等绿肥作物,不抽取地下水浇灌,不收获,下茬作物种植前直接翻耕入田,减少地表裸露,培肥地力。
鼓励以乡、村为单元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鼓励以乡、村为单元,确保有成效、可持续。严格申报程序,规范项目运作,实行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监督。
补助精准到户到地
强化项目管理,明确试点任务,积极开发应用卫星遥感识别技术,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防范道德风险,做到任务精准到户到地,补助精准到户到地。
休耕后种植收益不减少
以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合理测算补助标准,对承担季节性休耕任务农户的原有种植作物收益和土地管护投入给予必要补助,使季节性休耕后种植收益不减少。
动态调节
根据年际间不同作物种植收益变化,与作物间收益平衡点相衔接,对季节性休耕补助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先实施后补助
补助方式。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兑现到农户。
在石家庄、唐山、廊坊、沧州、衡水、保定、邢台、邯郸市(含定州、辛集市)的55个县(市、区),推广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500万亩,亩均节水50立方米,实现地下水压采2.5亿立方米。
补助标准
推广冬小麦节水品种,每亩补助75元,主要用于节水冬小麦品种的物化补助。
补助对象
包括项目区内种植小麦节水品种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
采取集中连片种植方式
采取集中连片的种植方式,每个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个品种,最多不超过2个品种。
种子价格不高于5元/公斤
项目区节水品种物化补助每亩75元,亩供种量根据当地种植情况确定。种子价格不高于5元/公斤,资金有剩余的县(市、区)农业(牧)局用于播后镇压和技术指导费用。
资金如何拨付
根据《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供种清册》、供种合同、村委会收到种子的证明和正式发票,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向供种企业拨付物化补贴资金的80%;
出苗1个月后,由县(市、区)农业(牧)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的20%资金。
重点在深层地下水漏斗区实施
2017年重点在深层地下水漏斗区组织实施,将抽取地下水灌溉的水浇地变为旱作雨养农田,引导农民种植抗旱雨养作物,实施抗旱保墒耕作方法,充分利用自然降水,变灌溉高产种植为适水高效种植,不再抽取地下水灌溉。
试点区域
选择在深层地下水漏斗区的衡水市武邑县、故城县进行旱作雨养种植项目试点。
补助标准
实施旱作雨养种植的农户每亩补助800元。
补助方式
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兑现到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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