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超生罚款标准,重庆超生三胎罚款标准新政策
重庆超生三胎罚款标准
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即日起,重庆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子女。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兰运华介绍,本次修正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仅是第二十条第二款作了修改。
一是将“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者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修改为两项进行表述,即第一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第二项为“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其目的是为了突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
二是删除第六项规定中的“烈士独生子女”和第七项“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规定,因为单独两孩政策已包括了这些规定的内容。三是对该条款的各项序号做相应调整。
兰运华表示,伴随条例修正案表决通过,我市“单独两孩”的新政将从法规层面予以保证,正式实施。
防扎堆生育女方不满28周岁有3年再生育间隔
王卫表示,按计生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28周岁的,申请再生育的时间应当间隔3周年以上。
据介绍,符合单独两孩新政策,但女方未满28周岁且间隔未有3周年以上就生育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每提前一年征收2000元的社会抚养费。这一规定是引导符合单独两孩的夫妻合理间隔,减少“扎堆生育”,缓解卫生、教育等公共资源的压力。
生育两孩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王卫介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提出再生育申请的,从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一个子女、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又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时应退回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另外,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再生育子女后,符合国家及市级奖励扶助政策的,继续享受奖励扶助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