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燃气阶梯收费标准,长春天然气第一阶梯多少方
根据《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公告(第3号)》
经长春市政府同意
决定调整长春市城区居民天然气价格
居民天然气价格
由每立方米2.80元上调至2.94元
从2019年8月1日起执行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7月18日组织召开了长春市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
听证会上代表们对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及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进行了多角度论证,充分发表了意见,25名代表一致同意本次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及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代表们对燃气企业保障供气质量上,解决安全隐患上和在客户服务方面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听证会代表的听证意见,长春市发改委进行了认真研究。
一是关于加强天然气监管,包括生产和供气安全监管及严厉打击私自改造燃气设施和窃气盗气行为的意见。长春市发改委建议由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监管。
二是关于加强燃气企业内部管理,完善成本约束机制,降低运行成本,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的意见。长春市发改委建议由燃气企业具体落实。
三是关于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应充分利用微信等平合,方便政府和百姓更快捷的沟通的意见。长春市发改委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落实。
四是关于政府应加大投入,建立良好的机制,在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上增加投入的意见。长春市发改委建议由财政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加大投入。
国家发改委:要求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
据了解,2018年6月国家发改委曾下发《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要求各地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通知》中的天然气门站价格实际上是指上游天然气供气商供应给各地燃气公司的 " 批发价格 "。
随后原吉林省物价局发布通知,对吉林省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统一执行每千立方米1650元,正式开始实施的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并提出2018年8月底前完成价格调整。但直到目前长春市仍未对居民用天然气终端的 " 零售价格 " 进行调整。
吉林省物价部门:出台措施预防价格过快上涨
2018年6月,原吉林省物价局就发文要求,各地要加强配气价格监管,减少供气中间环节,降低过高的配气价格,并结合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的完善,降低一档气销售价格调整幅度,合理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同时,建立补偿机制,尽量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受影响。调价方案制定前要摸清低收入群体特别是涉及独立采暖用户等相关情况,确定具体的补贴标准,与价格疏导方案相关联,明确补贴渠道,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同时,原吉林省物价局下发《吉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和调整。燃气企业配气价格应定期校核,校核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配气价格制定或调整过程中,如果测算的价格水平过高或调整幅度过大时,可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适当控制价格水平或降低调整幅度,避免价格过高和大幅波动。
此外,原吉林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配气延伸服务收费清理规范,凡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的,以及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性质的收费涵盖范围严格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
长春:居民天然气价格6年未变
国家发改委《通知》下发后,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居民用天然气面临涨价压力。按照此前国家发改委《通知》,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最大上调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计算,如果一个家庭每月用气量为20 立方米左右的话,预计每月增加开支7元左右。
目前长春市发改委对长春市居民天然气价格自2013年4月以来一直未做调整,始终执行2.8元 / 立方米价格标准。而长春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在 2017年7月和9月分别两次下调,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19元下调至3.06元;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15元下调至3.02元。居民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相差0.22元到0.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