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粮食补贴标准及新政策,吉林粮食补贴一亩地多少钱(二)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吉林种粮补贴标准

记者在吉林省松原市、榆树市、四平市等地了解到,当地玉米深加工企业“亏损并生产着”,由于停工将面临设备老化、市场丢失等问题,部分实力较强的企业“咬牙”生产,都在停产、半停产边缘徘徊。

嘉吉生化有限公司总经理肖非说,2015年企业亏损2800万美元,原因就是原料成本高失去竞争优势。“省内很多加工企业都已停产。”嘉吉生化、中粮生化是坚持生产的两家企业之一,而吉林省粮食局调控处处长王涛告诉记者,位于榆树市的中粮生化已准备停产,因为已经承受不了每月近千万的损失。

据张长城介绍,2015年,全省玉米深加工企业实际加工玉米998.37万吨,同比减少117.34万吨,利润总额-10.54亿元。虽然国家对吉林玉米深加工企业实施竞购临储玉米中央财政补贴政策,但补贴水平低,无法弥补企业亏损,无力调动企业积极性。

多位玉米深加工企业负责人这样说,政策托高玉米价格,造成企业原料成本提高,导致企业产品没有竞争力,生产有了亏损,国家就应该补贴。而最终实践中形成这样一个现象:保护农民利益??提高玉米价格??给深加工企业补贴,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玉米价格严重脱离市场,而玉米深加工企业也必须依赖政策补贴才能生存。

“国家应该采取措施让生产归生产,市场归市场,更注重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生产、调节供求。”宋海河说。

“农产品和玉米深加工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患上了‘补贴依赖症’,必须实施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破解玉米及部分农产品的两难局面。”刘笑然说。由于国家库存高,用粮企业依赖性增强,原来饲料企业库存保持3至4个月,玉米深加工企业库存保持5至6个月,而现在加工用量状态被打破,饲料企业随买随加,贸易企业纷纷退市,不再存粮,深加工企业也仅有一周的加工量。

玉米临储政策亟待完善

多位专家认为,自国家在东北地区实施临储政策以来,当地玉米价格在政策推动下,不断水涨船高,“政策市”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同时,严重干扰了玉米市场价格,导致农民对最低价收购政策产生依赖性。

宋海河认为,必须让临储价格回归市场,“以玉米为例,市场也就是八毛钱,非要人为地提高到1.1元,导致加工企业无法开工、饲料企业找替代的恶性循环。”临储政策在当时和现在看是对的,在一段时期内保护农民利益、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是对的,但定价环节太随意了。

以玉米来说,2008年临储定价为0.75元/斤,2009年也是0.75元/斤却没有收上来,2010年和2011年提高到0.99元/斤,也没有收多少临储粮,2012年达到1.05元/斤,2013年的1.12元/斤。“这个价格不是根据市场来的,都是人为定的,正常的最低保护价,现在变成最高价了。”宋海河说。

记者了解到,针对目前国内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政府已经决定在“十三五”期间有所行动。具体而言,确定将用“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方式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对不同品种实行差别化支持政策。其中,改进并继续执行稻谷、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价补分离的方针,继续实施棉花、大豆两个品种的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生产,调节供求,并完善补贴发放办法;针对目前结余量巨大的玉米,将改革完善其收储政策,也要启动价格市场化改革。

多位专家分析称,多年来国内粮价因为受到托市收购和临储收购价的支撑,长期维持高位,进口农产品价格倒挂现象严重。我国南方玉米进口完税价格低于国内玉米800元/吨以上,特别是高粱、大麦、木薯没有关税配额限制,进口数量激增。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年全国高粱、大麦、木薯及玉米等替代品进口量超过3000万吨,可替代国内玉米数量在3100万吨以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内玉米消费。

吉林省粮食局调控处处长王涛认为,深加工及饲料需求疲软,进口玉米及其替代品持续到港等多重利空因素,再加上新季玉米临储政策尚不明朗,市场不看好后市玉米价格,更为吉林省消化库存带来巨大压力。“国家应该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基础上调整政策。”

针对当前粮食库存爆满、消费需求不旺、跨省移库不畅、新粮上市增压等问题,有关人士认为,到新粮上市仅有3个多月的时间,加上铁路货运运力的限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当前高库存压力,同时还要兼顾长远,避免政策扭曲市场价格的现象持续发酵。业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一是完善玉米临储政策,让临储价格在保护农民利益、兼顾中央财政承受力的基础上,尽量接近市场价格。本着“托市收购、合理定价、适度补贴、省长负责”的原则,按照农民种粮成本每斤0.75元、保证成本收益率不低于30%测算,对农民采取价差补贴的政策,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同时为防止农民出现惜售观望心理,应尽早明确有关农民补贴政策,避免农民惜售带来大面积坏粮问题。

二是给予加工企业适度补贴,扩大粮食消费。尽管目前国家和省财政对加工企业有所补贴,但补贴水平较低,无法弥补企业亏损,应提高补贴标准,实现企业盈亏平衡。同时扩大燃料乙醇消费,实质性消化国内库存压力,减轻财政负担。同时在政策性粮食收购启动期间,按照深加工企业生产用粮情况,给予一定额度补贴,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市场收购。此外,对于露天储粮和生霉粒超标的临储玉米,采取定向销售的政策,加大对粮食加工企业补贴力度,尽快消化库存。

三是适度控制进口。由于国家对进口玉米实行配额限制,进口总量不大,虽然今年出现了东北产区深加工企业进口玉米的罕见现象,但相对可控。而高粱、大麦、木薯等品种不在关税保护范围,价格低于国内,导致大量进口,抵消国内玉米消费数量。国家应采取相应政策和措施控制进口,打击走私。

四是调整玉米种植结构,从单纯追求玉米数量增长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进一步明确玉米主体功能区定位,加大政策扶持,减少非功能区玉米种植面积,缓解国内玉米阶段性供大于求的压力。

种粮大户补贴政策

为促进粮食规模化生产和生产方式转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率,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作为全国5个试点省份之一,2012年,我省出台《2012年山东省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方案》(鲁财建〔2012〕133号),开始实施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

1、补贴对象。

粮食种植面积300亩及以上(含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其中,小麦或水稻种植面积15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均纳入补贴范围。

2、补贴依据。

(1)种植并收获小麦150亩及以上,压茬种植玉米、水稻的,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

(2)种植单季水稻150亩及以上的,以水稻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

(3)当年承租(流转)土地种植水稻、未种植小麦或未上报小麦种植面积的,暂不纳入补贴范围。

3、补贴标准。

补贴面积4000亩以上的,每户给予定额补贴100万元;补贴面积4000亩以下的,每亩给予补贴230元。

4、申报程序。

按照“户申报、乡初审、县核实、市省备案”的要求,种粮大户凭2011-2012年投资修建简易农田水利、晾晒、仓储及相关设施,以及农业机械设备、相关农业生产资料购置等相关资料和凭证,逐级上报乡、县农业、财政部门初审、确认,县财政根据审核确认情况,确定奖补方式及金额。

5、补贴方式和范围。

通过贴息和以奖代补方式,对种粮大户投资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晾晒、仓储及相关设施,农业机械设备以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购置等,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耕种亩数、连片率、合同承包期等情况,确定具体支持内容。

2019年最新吉林粮食补贴方案,吉林粮食补贴标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