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最新修订版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2018梅州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最新修订版;第四类标准1210元
根据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出的通知,本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
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151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11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2019年梅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梅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最新】
2019年梅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梅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