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筑业不办理工伤保险不能开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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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29)日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保障建筑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去年发布的《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日前成都市人社局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明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登记手续,并在项目开工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06%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实施细则》,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含工商注册地在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外地在蓉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建设项目为单位为其所使用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具体而言,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建设项目中标后,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在项目开工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06%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该建设项目所涉及工期及所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均按自然月计算。
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延伸阅读:
哪些劳动者可以得到特殊保护?为什么?
答: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龄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因为未成年工的身体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的成长还未最后定型,对外界的抵抗力和适应能力较差,如果不对其在劳动方面进行特殊保护,势必直接影响其身体发育和健康。对女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是由于女职工的身体结构和生理机能所决定的。女性对于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要低于男性,而对职业病危害的生物效应则要比男性更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