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者工伤赔偿一览表
项目 | 待遇 | 备注 | 计算基数 | 月份/比例 | 支付渠道 | 医疗期间 | 停工留薪 | 原工资福利待遇 | 12个月 | 用人单位 | 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医疗费用 | 实际发生 | 100% | 基金 |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 伙食补助 | 本单位因工出差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 70% | 用人单位 | | 转院费用 | 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 | 100% | 用人单位 | 交通、食宿费用 | 医疗终结 | 辅助器具 | 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 | 100% | 基金 | 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 | 护理费 | 完全护理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50% | 基金 | 按月计发 | 大部分护理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40% | 基金 | 按月计发 | 部分护理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基金 | 按月计发 | 一至四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级 | 本人工资 | 27个月 | 基金 |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分别按比例计算。 | 二级 | 本人工资 | 25个月 | 基金 | 三级 | 本人工资 | 23个月 | 基金 | 四级 | 本人工资 | 21个月 | 基金 | 每月伤残津贴 | 一级 | 本人工资 | 90% | 基金 | 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补差 | 二级 | 本人工资 | 85% | 基金 | 三级 | 本人工资 | 80% | 基金 | 四级 | 本人工资 | 75% | 基金 | 五至六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五级 | 本人工资 | 18个月 | 基金 |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 六级 | 本人工资 | 16个月 | 基金 | 每月伤残津贴 | 五级 | 本人工资 | 70% | 用人单位 | 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 | 六级 | 本人工资 | 60% | 用人单位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五级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12个月 | 用人单位 | 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 | 六级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10个月 | 用人单位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五级 | 每月伤残津贴 | 56个月 | 用人单位 | 六级 | 每月伤残津贴 | 46个月 | 用人单位 | 七至十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七级 | 本人工资 | 13个月 | 基金 | | 八级 | 本人工资 | 11个月 | 基金 | 九级 | 本人工资 | 9个月 | 基金 | 十级 | 本人工资 | 7个月 | 基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七级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12个月 | 用人单位 |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100%;不满5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 八级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10个月 | 用人单位 | 九级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8个月 | 用人单位 | 十级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6个月 | 用人单位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七级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6个月 | 用人单位 | 八级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26个月 | 用人单位 | 九级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16个月 | 用人单位 | 十级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6个月 | 用人单位 | 因工死亡 | 丧葬费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6个月 | 基金 |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0年 | 基金 |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享受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 | 本人工资 | 40% | 基金 | 1、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2、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3、按月支付。 | 其它亲属 | 本人工资 | 30% | 基金 | 孤寡老人、孤儿 | 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 | 10% | 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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