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伤保险全面提标扩面(一)
湖北省工伤保险全面提标扩面
18日,湖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据悉,新《办法》共八章五十三条,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更加注重工伤保险制度创新、依法推进扩面参保、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新《办法》的适用范围从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扩大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目前,全市有32万余名工伤保险参保对象,随着新《办法》实施,我市将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覆盖率。新《办法》强调医疗与康复并重,实行先康复治疗、后鉴定补偿,在保障工伤职工和职业病患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同时,更加注重事前的工伤预防、事后的康复治疗,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建设。
此外,新《办法》还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提高了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降低了用人单位负担。
据了解,新《办法》实施后,该省将把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扩大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企非企业单位等。预计参保人员将从现在576.9万人上升到800万以上,进一步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
全省年均发生工伤事件逾2万起
省人社厅厅长翟天山介绍,新《办法》的颁布对于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意义重大。
据了解,旧的《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截至11月30日,十多年来湖北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76.9万人,工伤保险基金征缴13.2亿元,累计结余26.85亿元。
由于该省是老工业基地,机械加工、建筑、化工等事故高发行业集中,老工伤人员较多,目前超过20万人,年均发生工伤事件逾2万起。为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政府法制办、人社厅经过三年多调研、酝酿,起草了新办法。
扩面后参保人员将增长300万
据省人社厅介绍,新修订的办法中最大的亮点就是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将适用范围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扩大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我们实现了与上位法适用范围一致,做到应保尽保。”翟天山表示。
据了解,目前,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