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肇庆平均工资是多少钱,肇庆平均工资标准最新统计数据
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那么肇庆平均工资是多少钱?小编整理了肇庆平均工资标准最新统计数据,仅供参考。
为方便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和使用平均工资数据,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国统字〔2009〕114号)规范平均工资数据发布的要求,现将2020年肇庆市及各县(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岗职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2020年肇庆市及各县(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情况
单位:元/人、%
地区 | 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 | |
年平均工资 | 增长 | |
全市 | 90002 | 12.1% |
端州城区 | 102731 | 13.8% |
鼎湖区 | 81170 | 10.7% |
高要区 | 91237 | 10.6% |
广宁县 | 82839 | 10.9% |
怀集县 | 74622 | 12.1% |
封开县 | 78651 | 7.6% |
德庆县 | 82281 | 9.3% |
四会市 | 92499 | 13.3% |
肇庆高新区 | 83034 | 12.6% |
注:端州城区包含端州和市直单位。
肇庆市统计局
2021年7月9日
附:指标解释
1.在岗职工: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就业人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既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以及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就业人员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021年6月3日广东省统计局官网公布:
2020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8045元,与2019年的98889元相比,增加9156元,同比名义增长9.3%,增速比2019年回落2.3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0324元,同比名义增长9.6%。扣除物价因素,2020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5%。
2020年,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7302元,与2019年的62521元相比,增加4781元,同比名义增长7.6%,增速比2019年提高0.3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20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9%。
2020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8045元,与2019年的98889元相比,增加9156元,同比名义增长9.3%,增速比2019年回落2.3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0324元,同比名义增长9.6%。扣除物价因素,2020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5%。
图1 2011-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名义增速
分区域看,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列是珠三角核心区、西翼、北部生态发展区、东翼,分别为112955元、87720元、87526元和79156元;最高和最低区域的平均工资之比1.43,与上年持平。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西翼17.5%、北部生态发展区10.8%、珠三角核心区9.4%、东翼9.2%。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93867元,采矿业175206元,金融业172070元,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79倍、1.62倍和1.59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门类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49427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0253元,农、林、牧、渔业64023元,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46%、56%和59%。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3.92,与2019年的3.48相比差距扩大0.44。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看,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门类依次为采矿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教育,同比分别增长23.1%、13.4%和12.6%。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门类依次为住宿和餐饮业(-1.9%),房地产业(2.6%)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6%)。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7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单位类型分别是国有单位149783元,股份有限公司133124元,联营120531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39倍、1.23和1.1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集体单位72174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7%。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看,集体增速最高,同比增长19.0%;联营增速最低,同比增长0.7%。除国有、集体、股份合作以外,其余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增速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020年,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7302元,与2019年的62521元相比,增加4781元,同比名义增长7.6%,增速比2019年提高0.3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20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9%。
图1 2011-2020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名义增速
分区域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珠三角核心区、北部生态发展区、西翼和东翼,分别为69138元、55315元、53571元和52700元;最高和最低区域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31,比上年缩小0.11。同比名义增速从高到低依次为西翼17.2%、北部生态发展区16.4%、东翼10.8%和珠三角核心区6.7%。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5143元,金融业106945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2119元,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86倍、1.59倍和1.2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门类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45364元,采矿业45426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8759元,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67%、67%和72%。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看,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门类依次为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同比分别增长86.0%、32.7%和19.9%。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门类依次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采矿业,分别下降16.2%、9.8%和6.5%。全部18个行业门类中,有5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