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资扣税标准,内蒙古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计算方法
内蒙古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扣税标准
1、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2、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4、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内蒙古个税起征点
计算公式
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税额
个税起征点:2011年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案例: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
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
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