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个税起征点改革及工资扣税标准
2018年新疆个税起征点改革及工资扣税标准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二、征收方法
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式,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有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没有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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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计算器中“五险一金”,是指个人缴纳的部分,如果没有缴纳“五险一金”可以不填写。“起征点”,国内人员是3500元,外籍人士为4800元。
乌鲁木齐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提示:自2011年开始至今,内地人员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乌鲁木齐个人所得税计算实例
乌鲁木齐某公司员工张军弘,2019年11月份工资收入5880元,11月份“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金额为675元,张军弘属于国内人员,乌鲁木齐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计算此员工张军弘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税前工资 5,880.00元,五险一金 675.00元,起征点 3,5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五险一金 - 起征点
= 5,880.00 -675.00 - 3,500.00
= 1,705.00
应纳税所得额 1,705.00,参照工资个税税率表2018-2019,得到税率 10%,速算扣除数 105.00
应纳个税金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705.00 × 10% - 105.00
= 65.50
税后工资 = 税前工资 - 五险一金 - 应纳个税金额
= 5,880.00 - 675.00 - 65.50
= 5,1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