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薪酬改革调整合情合理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近段时间,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尚未全文公开,已获得网民一片点赞,被视为全面深化改革对国企动真刀的关键一步。不过,“异响”也不是没有,有人质疑——新浪财经纽约站记者孙思远写出了《央企高管大幅降薪是自毁长城吗?》,文中顶级跨国猎头亿康先达公司专家费罗迪认为“如果薪酬一直这么低,几年之后央企高管可能都走光了”。有人帮忙叫屈——彭博社报道,“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去年年薪还不到摩根大通董事长JamieDimon的2%,而工商银行的利润是摩根大通的两倍。姜建清不但没受到奖赏,他的薪水还很快将被下调”。

  与此同时,笔者近日走访某央企劳模创新工作室发现,该劳模获得创新成果近百项,为国家创造了过亿元的经济效益,但对自己的收入并无过分要求。问及收入时,他坦言:“以前没当劳模时比较少,年收入4万多元,有一些创新成果后,各级工会给了大量荣誉,企业也创造了更好的工作环境,年收入涨到了6万多,对此很满足。有私企来挖角,出到10来万一年,不过咱工人不能做这样‘掉底’(方言,意指不讲义气,让人反感)的事儿,当然央企工作和收入稳定也是重要原因。”

  贡献都不小,一边是百万年薪仍嫌低,一边是6万多很满足,看似简单的薪酬问题,其实就是央企改革的闸口。要厘清这个问题,首先要解答三个问题。一是央企存在的意义。二是央企高管究竟在企业中扮演什么角色,谁为其定价?三是没有了国字招牌,央企的利润还会这么高吗?

  对于非公企业而言,产权是老板的,盈利是最终目的。而央企乃国之公器,它的存在不仅是为了盈利,更重要的是保民生命脉、保经济稳定、保战略资源,是追求共同富裕的磐石基础。如果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央企只能全面市场化私有化,那么央企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人民日报9月13日刊文《国企不能削弱还要加强不搞私有化》就很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由此可以推论,央企高管其实只是政府和全国人民在企业的“代理人”,而不是老板。

  多年来,央企上缴红利以补充社保资金缺口和用于民生支出的呼声不断,利润是老板(全国人民)的,高管用利润给自己定高薪,不交或少交给国家,就是垄断权力变现。至于央企高管“挣更多的利润,年薪反而不如外企、私企”的叫苦声果真合情合理吗?央企在垄断行业的特权无需多言,坐拥资源占有和政策倾斜双重优势,可以说“躺着就把钱挣了”。以信托行业为例,该行业人均月薪高达11万,国内知名信托业几乎都拥有央企国资背景,没有国资背景,信托的“信”字能得到广大投资人的认可吗?著名经济学家朱海就指出“这些特权的存在意味着国企的利润不能反映高管的经营能力,也绝非创新的结果”。新华网9月5日报道称:国资委、财政部等部门公布的今年上半年国有企业相关经济数据显示,近三分之一的央企和近一半省份的地方国有企业利润总额出现负增长或亏损,与之不相匹配的是这些企业的高管薪酬依然“旱涝保收”。再加上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职务消费”,这岂不是老板没收入了,代理人反倒赚大钱,对于职业经理人,可能吗?这难道不是一种变相腐败?

  相对于这些,是“高管一天的收入,柜员干三月”,是“6万元的满足”。专家认为,薪酬改革的宗旨是将央企管理层的薪酬增长更多与企业的发展和效益挂钩,缩小过去与普通员工过大的薪酬差距。在关注央企高管降薪的同时,我们更应关注国企怎样才能留住高技能人才,怎么才能通过调整技能工人的岗位薪酬,激励更多的职工自觉提升技能;更应关注一线职工的收入与劳动负荷、个人贡献是否成正比,正视广大职工“要面子更要里子,有收入更要有未来”的需求;更应关注在经济转型中苦苦挣扎的亏损国企和大量非公企业中弱势职工群体的生存现状,让这场轰轰烈烈的降薪潮,不仅是舆论的盛宴,更要成为中央深入推进央企改革,最终惠及全民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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