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出租车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
7月8日,经过多轮协商,海南三亚出租车行业的企业经营者代表和职工代表就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达成一致,签订了三亚市出租汽车协会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成为三亚首个最规范的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也是出租车行业在规范工资问题上的一个里程碑。合同规定,各出租车公司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加班工资和各类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和支付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据了解,这份市级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行业内企业7家、职工366人。签订合同期内,在企业经营效益好的情况下,通过集体协商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工资增长机制,适当提高员工工资待遇。在企业经济效益严重滑坡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通过集体协商可适当降低职工工资发放标准。职工在实现每年度本企业约定的经营目标后,可享受本合同约定的增资待遇。此合同的正式成立,表示工资待遇不再是由老板说了算,职工代表也要参与其中集体协商来决定,形成了“工资共决”的局面。
近年来一系列劳资纠纷中,“工资共决”已成为工人普遍的诉求。调研发现,“两高两多”已成为劳资矛盾的重要原因。一是劳动定额过高,资方以此迫使工人加班加点,完不成定额还要扣钱;二是工资虚高,表面看来工资水平不低,还包吃包住,如果刨除加班费,就会发现劳动者的工资可能还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这种隐性侵权在劳动密集行业绝非个案。
为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使职工工资随着企业效益增长不断提高,三亚总工会积极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收入分配共决机制、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内部收入分配监督保障机制等三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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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共决”或者叫做“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和制度,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工会的通行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