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新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等级考核方式及考核流程(二)
不同岗位人员的重点考核内容也不同。管理人员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即履行岗位职责、满足服务对象需求、提升公益品质等方面产生的组织效能、工作效率、社会效益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专业技术人员侧重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学术技术水平及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能力,解决学术技术难题,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的能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能力等,以及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和聘期目标任务所取得的业绩和成果等;工勤人员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即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技能水平,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提供服务的质量及遵守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此次主管部门只提出了各项考核标准,并未规定各项内容的权重比例,各单位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及工作性质自定,然后根据不同分值来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既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又为行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预留了空间。
此外,考核方式除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外,还有聘期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以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情况。如果考核为不合格,聘期结束后,单位可不与其续聘。
正高职称
由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
依据新办法,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程序也发生变化。
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可采取个人总结、部门评议、群众评议、委员会审议、优秀公示的程序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其中,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要进行谈话。
“专业技术人员将分级考核,这也是此次变化较大的一项。”有关负责人说。专业技术五级(副高职称)及以下岗位的人员由所在部门领导对其进行考核;专业技术四级(正高职称)以上的人员,则由本单位考核委员会对其统一考核,也按照个人述职、综合评议、优秀公示、存入档案等程序进行。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及主要业绩需要在本单位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
依据新办法规定,各单位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委员会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或群众代表组成。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