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人才补助政策,山东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一、加大科研条件保障力度。建立对院士团队科研活动的稳定支持机制,对仍在科研一线的住鲁院士团队,根据科研规划和绩效评价情况,三年内给予500?1000万元经费用于自主选题科研项目研究。对新当选院士,五年内给予院士所在单位最高3000万元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保障完善新当选院士及其团队科研条件和科研活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入网仪器设备,向住鲁院士团队全面开放,省级根据开放绩效按规定给予后补助。(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
二、强化柔性智力合作支持。省科技计划、科技奖励向省外院士团队开放,鼓励院士作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围绕我省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和成果转化,与我省单位合作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技奖励,自主约定科研经费、科技奖励资金分配比例。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影响力、对我省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每年在我省工作不少于两个月的兼职合作院士,在我省实施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省级科技资金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
三、深化海外智力创新合作。鼓励我省单位在海外建设离岸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对受聘于离岸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发达国家学术机构院士,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比照享受全职或兼职院士的相关政策支持。鼓励自然科学领域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在我省建设“诺奖科学家实验室”,对依托诺奖实验室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按照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政策给予资助,支持在我省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四、支持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支持院士团队围绕我省创新优势领域,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对升级为相应国家级创新平台的,省级按规定给予每个1000?3000万元经费支持。鼓励院士团队牵头整合优化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打造发挥源头创新引领作用的山东省实验室,省级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支持院士在我省牵头建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省级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论证支持。(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五、发挥人才团队培养作用。鼓励院士所在单位为院士设置“人才特区”,支持院士自行组建学术团队,具有硕士、博士授予权的单位在确定研究生招生指标时优先考虑院士团队。鼓励院士为我省举荐引进优秀人才,举荐的海外、省外全职引进人才申报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可单设名额,采取“通讯评审+综合论证”方式进行遴选。住鲁院士培养团队成员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入选“*”“*”等国家级人才工程,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省级科技资金给予院士团队50?1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六、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省内外院士团队在我省创办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优先给予支持。院士团队创新创业项目优先纳入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范围。院士团队以我省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500万元和100万元政府奖励,获得特等奖的按“一事一议”给予奖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山东银保监局负责)
七、加强院士工作站布局建设。统筹院士工作站建设规划布局,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八大战略布局”,强化与院士智力的精准对接与合作。建立院士工作站定期绩效评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和奖优罚劣,对评估绩效突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绩效奖励。组建院士工作站联盟,定期组织院士专家山东行活动,推动院士智力、成果与全省产业需求对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
八、鼓励建言献策创新发展。省委、省政府定期举办院士恳谈会,积极听取院士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组建山东院士专家联合会,邀请院士加入山东省科技战略咨询专家库、“十强”产业专家智库,牵头参与我省重大战略规划咨询论证、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省级结合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大课题攻关等相关课题经费给予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九、积极完善荣誉激励机制。支持以院士名字命名建设高等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倡导尊崇院士之风。通过省科学技术最高奖、齐鲁杰出人才奖等表彰奖励在我省作出突出贡献的院士团队成员。通过省国际科技合作奖、齐鲁友谊奖等表彰奖励在我省作出重要贡献的国外院士及其团队。鼓励院士及其团队发起设立社会力量科技奖。(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十、强化创新创业服务支撑。鼓励各地建设“院士驿站”、“院士之家”,专设院士服务场所、荣誉展厅,搭建院士智力合作云平台,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机制。鼓励各地建设院士创新创业产业园区,支持青岛国际院士港、济南院士谷等建设,为院士创新创业提供全链条服务。鼓励院士牵头举办科技创新国际学术会议、论坛,省级科技资金给予经费支持。(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