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低保申请条件标准及补助标准政策
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根据以上规定,残疾人生活确实困难的,也在申请低保的范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1、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2、使用移动电话、汽车、摩托车、计算机等非基本生活必需消费品的家庭;
3、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的家庭;
4、饲养观赏性宠物的家庭;
5、外地来昌就读的在校学生或暂住人员;
6、原农村户口且有劳动能力的,在其购买城镇户口后仍保留生产用地的人员;购买户口“农转非”叁年内的;
7、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者,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一年内两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8、有经济能力的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人因不履行义务,造成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生活困难的;
9、赌博、吸毒、嫖娼人员以及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
10、家庭成员中的农业人口;
11、不配合家庭收入情况调查或弄虚作假的2年之内的;
12、连续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不按规定申报家庭收入的;
13、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14、家庭有高档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的;
15、家中有小汽车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的(不含残疾人代步车);
16、其它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南昌低保补助标准
据了解,城市低保标准城区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56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345元提高到375元。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3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320元提高到3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面,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4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195元提高到230元。
此外,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也有所提高。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城区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510元;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470元;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20元。据了解,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城市由每人每月365元提高到395元,农村由每人每月326元提高到3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