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长沙购买新能源汽车目录及补贴标准
新能源汽车到底如何补贴?长沙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细则,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生产企业、补贴政策和申领、充电设施及价格等方面出台了详细的规则。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仅供参考!
长沙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补贴种类
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完成2014年1580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长沙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细则。根据文件,新能源汽车的补贴种类包括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超级电容客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所有在长沙市售出并在长沙市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都可以申请补助。纯电动汽车的补贴额度由续航里程决定,其中续航里程在150至250公里的纯电动汽车,可补贴4.75万元;而续航里程在250公里以上的纯电动汽车,最高补贴5.7万元;续航里程在50公里之上的插电式混合动气乘用车(含增程式),则统一补贴3.325万元。补贴政策执行到2015年12月31日。
长沙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对车企制定要求
根据新出台的细则,对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且符合补助要求的消费者,在填写补助确认表后,只需按照销售价格扣减补助后支付购车款,财政补贴资金由生产企业或受其委托授权的销售企业统一申请,不需要消费者自行奔走办理手续。
此外,长沙市政府对新能源汽企制定了严格的要求。新能源汽车企业必须在长沙市设有经生产厂家授权并且合格的新能源汽车销售、维修服务中心,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承诺提供24小时不间断救援服务。同时对车辆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一定的质保期限,其中私人领域质保期限不少于5年或10万公里,公共服务领域则不低于3年或15万公里。
长沙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长株潭地区
长沙市: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4〕31号),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的规定,长沙市财政负担地方(省、市)配套金额的70%,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市场价格的60%。
株洲市:根据《株洲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株洲市级负担补贴金额的70%,省级负担30%,省内补贴按照国家补助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市本级公务车补贴标准为按照国家标准由市本级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和市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市场价格的60%。五县市推广使用混合动力公交大巴,可参照省补贴政策由各县市进行补贴。
加强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一)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出台长沙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所需的充换电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统一布局,预留空间。各县(市)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抓紧规划充换电站(桩)及维修保养等配套基础设施体系。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在现有长沙市公交线路规划基础上,优先考虑在首末站场组织建设充电设施。
各级政府、工业园区优先在办公场所的停车位统一规划建设公务车、专用车等充电桩,带头示范引领。鼓励既有办公楼、商场、酒店、住宅小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一定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住宅小区、社会公共停车场要按照不低于总规划停车位15%的比例预留充电桩的安装位置和容量;城区公共停车位按充电桩总数的10%比例,建设直流一体充电机,用于私家车、出租车、公务车的快速补电。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各县(市)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加快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新建、在建的基础设施,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满足推广应用各车型产品的充电要求。鼓励多元化资本投资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加强相关要素保障
各级各部门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要结合自身职能,在用地、用电、保险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加强服务,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要素予以保障,营造良好的推广应用环境。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所需土地应坚持集约节约原则,所需土地可以采取划拨或工业出让用地的形式予以解决。
可以通过建设充电综合服务站、在线充电、立体充电站等形式,缓解充电设施用地需求大、建设进度慢、财政支出大、新能源公交车应用效率低等问题。切实落实国家、省政府支持电动汽车发展的有关价格政策,电网经营企业对经营性专业充电设施运营商的销售电价按大工业用电价格的电度电价执行,免收基本电费,同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非经营性充电设施用电按所在场所现行分类电价执行,其中居民小区和个人车库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用电价格,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由物价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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