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出台彩礼指导标准
结婚是人生大事,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也是家里最花钱的事,12月27日,濮阳台前县下文件,对红白事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不执行要被惩戒。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具体的内容吧!
河南濮阳出台彩礼指导标准
【文件】
要求村民结婚
彩礼不高于6万元
12月27日,台前县下发《台前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建设“德美台前”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以及《台前县农村红白事标准参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等文件,对红白事的彩礼、酒席等标准提出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倡喜事新办,提倡简化婚前程序,简约订婚、结婚形式。要求进行彩礼控制,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提倡“不要房、不要车,自己家业自己创”的自强创业观,摒弃因婚借贷、婚后还账尤其是让老人背账还账陋习。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
此外,《指导意见》还规定,喜宴酒席控制在10桌以内,车辆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文件强调,《指导意见》的规定为当前最高标准,各地标准高于此标准的,按照此标准执行。
对于村民在具体操办过程中拒不遵守已列入本村村规民约规定的红白事相关标准,村“两委”干部和红白理事会成员要第一时间介入制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负面曝光和集体不参与其红白事等方式进行惩戒。
【初衷】
杜绝攀比之风
减轻村民负担
《指导意见》在网络上传播开来后,迅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
2017年1月3日,台前县文明办副主任李宏伟向河南商报记者透露了文件出台的初衷。
李宏伟说,现在的农村婚嫁,农民彩礼等负担很重,“在台前县,有的婚礼花得多的有三四十万元,有的家庭条件不怎么好的,孩子结一次婚,倾家荡产,还需要借贷。”
“一些条件比较好的家庭,想着给孩子办好点,彩礼给得高家里有面子。但这样的行为,把攀比之风带了起来,很多家庭因无力承担而返贫,条件差的甚至还要借钱娶媳妇,村民对此早就有些看法。”他说。
李宏伟说,中央电视电话会议过后,县领导对这一块民生问题的解决也比较重视。后来他们参照山东那边的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这个《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实施方案》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目前县里已经召开过动员会,各乡镇已经在部署落实。下一步会依靠把这些标准纳入村规民约,健全红白事理事会进行管理。不过,这只是指导性的东西,并没有强制性。
【现象】
筹办一场婚礼
花掉父母半辈子积蓄
得知河南商报记者在了解彩礼风俗后,很多地方的读者打来了电话。
来自濮阳农村的准新郎王敬,筹办婚礼短短一段时间,就几乎花掉了父母半辈子的积蓄。“女方家里要求有价值15万以上的全款车。”王敬说,老父亲在4S店摸出16万元现金买车的场景,他一辈子也忘不掉。
济源市一位乡村教师说,自己去年结婚时,十来万元的彩礼加上在市区买房装修,父母花了将近30万元。“花了父母一辈子的辛苦钱,最后还借了不少。”这位老师说,他是长子,自己还有一个弟弟没结婚,“因为发愁,我爸妈不知道哭过多少次。”
女方在彩礼钱方面攀比,而男方往往在婚礼仪式和婚宴上进行比较。
一位信阳男孩小吴说,自己的叔父和亲戚们在孩子结婚的排场上暗暗较劲,“为了面子,今年叔父儿子结婚时花了40多万。可其实他没有那么多钱,现在正还债。”
对于近年来节节攀升的彩礼钱,台前县文明办一位负责人认为,攀比心理造成了这种负担,“这种比较的心态,很多人都有。有些人说不是稀罕彩礼钱,而是大家都这样做,自己不这样做会遭到耻笑的。”
【心态】
“我女儿不到这个数
是不是嫌她不值?”
濮阳人小杜对河南商报记者介绍了他们老家附近的结婚彩礼现状:“濮阳包括台前的农村,比较流行的结婚彩礼,一般有三斤三两(100元面额的纸币用秤称重三斤三两)、万紫千红一点绿(5元的1万张,100元的1000张,50元的若干)的说法。”
小杜说,三斤三两价值13万多元,而万紫千红一点绿,总价超过15万元。他说,农村一般结婚需要给10万到20万的彩礼。作为农民的父母,在十几二十万元的彩礼等结婚费用面前,往往是掏空积蓄并欠上债务,为孩子结婚,他们没少发愁和落泪,“现在农村谁家有两个男孩,非得把父母愁死。”
过完年就24岁的小伙子王峰,马上就要和未婚妻小丽结婚。感情甚笃的情侣,双方家庭却在彩礼钱等各项费用上闹得不愉快。女方父母提出彩礼128888元,但家境不好的王峰家觉得太高。“我们村里女儿出嫁,彩礼都是这个数。我女儿不到这个数,是不是嫌我女儿不值?”他岳父母也不肯让步。王峰的婚礼后,他年过半百的父亲为了还债,将跟着同乡远赴西藏打工。“孩子结婚,最辛苦的还是父母。”他叹息道。
【案例】
为婚事定标准
这个村是“探索者”
台前县的方案中,移风易俗的关键,在于着重抓好村规民约的修订,进行引导。方案能否成功,济源市大峪镇曾庄村的尝试可能给出了答案。
11月,为降低村民的结婚支出,曾庄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对村里的红白事举办做出了规定:婚宴酒席不得高于15桌,结婚车辆不得多于6辆,鞭炮不得多于300元,除此之外,满月酒酒席不得多于5桌等。统一规定接待宾客的时间为一天。
曾庄村红白理事会会长黄慎强说,早些年,办喜事对于村民来说是甜蜜的“负担”。彩礼加上各项费用少则八九万元,多则10多万元,已经远远超过了很多村民的承受范围。
自打规定出来后,只要村中有人要办喜事,理事会的工作人员就会前去劝说。理事会成立后,对于婚宴酒席标准最初村民有些抵触,到如今很多人颇为拥护。
两个多月前,一户村民家办喜事,按照这规定执行:酒席只设14桌,省了两三万元。
原本村里办红白事时往往会存在攀比心,直接导致很多家庭办一场婚礼下来欠了很多钱,村民说,如今统一规定了,攀比心理就不存在了,“可以节省2万到3万元还不丢面子,谁不喜欢?”
【声音】
对于结婚彩礼
网友们有话说
@星星:俺们那儿彩礼说法还有很多,一般有订金万里挑一(10001元)、结婚再拿六六大顺(66000元)、九九归一(99000元)等,感觉压力山大。
@喵草莓826:我们那边似乎没那么多说法,结婚一般就要求两方给孩子们在市区买房买车,再拿个8万到10万元,给新人结婚用。现在结婚都是两厢情愿的事,真心相爱一个戒指就能搞定的事,为什么非要搞得倾家荡产呢?
@我炒鸡炒鸡帅a:按照“三斤三两”“万紫千红一点绿”这种习俗,彩礼在10万到20万元,太吓人了……结婚花费几十万,结婚后夫妻俩还一辈子,值吗?
@王倩小六六:确实应该控制一下,有个限度,现在娶媳妇动辄几十万,相爱的人就是裸婚也一样很幸福!
@大沫沫:听起来不错,不过恐怕实施起来有难度,现在年轻人很多都在外打工,谈婚论嫁又不是只在一个地方,怎么可能控制得了?
具体通知及要求:
一、喜事新办
1、程序控制。健全本村红事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将本村红事操办标准按程序列入村规民约,并真正抓好落实。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提倡“换手绢”和“订婚”环节合二为一,简化婚前程序,简约订婚、结婚形式。提倡“节俭商事”,取消事前、事后宴请村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和“忙活人”吃席饮酒现象。提倡既喜庆节俭又具纪念意义的中式传统婚礼,婚嫁当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礼节和缩短举行各种礼仪时间,杜绝各种低俗的闹婚礼形式。提倡参加集体婚礼或旅游结婚。
2、彩礼控制。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提倡“不要房、不要车,自己家业自己创”的自强创业观,摒弃因婚借贷、婚后还账尤其是让老人背账还账陋习。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包括“换手绢”和“订婚”彩礼金、购置婚后生活所需家具家电等基本生活用品费用等)。
3、酒席控制。女方娘家来宾合计不超过20人(2桌),喜宴共计不超过10桌,每桌不超过12个菜,烟酒从俭,在酒席上不攀比、不跟风,不酗酒、不过度劝酒,用烟每盒不超过10元,用酒每瓶不超过30元。
4、车辆控制。严禁使用公车,不得租赁豪华车辆,车辆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迎亲车辆选择就近路线通行,不得人为炫耀而绕远路,严禁封路扰民。
5、加强民间媒人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间媒人备案制教育管理,做到教育培训经常化、制度化。坚持以乡镇为单位每年至少集中教育培训两次,把婚事彩礼不高于6万元作为指导意见宣传贯彻始终,发挥民间媒人最直接的正面宣传教育作用,坚决杜绝民间媒人哄抬彩礼现象。此外,对于民间媒人媒礼,如若收费,提倡控制在解决交通、误餐、误工等一些费用范围之内,每桩最高不超过500元。
6、其他事项。喜事其他事项一切按有助于弘扬中华美德、尊重群众期盼、树立新风正气的原则,据实从简办理。
7、少数民族群众在尊重本民族习俗前提下,参考执行上述意见。
二、白事简办
1、程序控制。健全本村白事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将本村白事操办标准按程序列入村规民约,并真正抓好落实。提倡“厚养薄葬”、坚持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摒弃虚讲排场,严禁超出本村既定标准带坏风气。
2、“一碗菜”或“杂菜汤”全覆盖。提倡白事就餐“一碗菜”或“杂菜汤”方式全覆盖。同时,提倡不用烟酒,如上烟酒,用烟每盒不超过5元、每桌限2盒,用酒每瓶不超过15元、每桌限2瓶。
3、时间与规模控制。缩减报丧范围,严禁通知非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外的旁系亲属;提倡最长不超过三日办理出殡仪式。
4、简化治丧形式。摒弃披麻戴孝陋习,提倡除直系亲属穿孝服外,其余亲朋戴白花,实行节俭吊唁。
5、乐队控制。提倡以放哀乐形式代替请乐班,如请乐班,不得超过1班,且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
6、生态殡葬。倡导火葬,提倡建设村级祠堂或村级公墓。凡使用棺木入土的,棺木购置应本着节俭原则,摒弃在棺木上“虚讲面子”。
7、少数民族群众在尊重本民族习俗前提下,参考执行上述意见。
本《参照指导意见》的规定为当前最高标准,当地标准高于此标准的,按照此标准执行,当地标准低于此标准的,按照当地标准执行。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各乡镇指导各行政村可根据实际情况,每过3-5年对本《参照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各项费用标准调整1次。如个别村民在具体操办过程中拒不遵守已列入本村村规民约规定的红白事相关标准,村“两委”干部和红白理事会成员要第一时间介入制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负面曝光和集体不参与其红白事等灵活有效方式,对破坏村规民约、不按规矩行事,带坏风气行为进行惩戒。
本《参照指导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