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乡村教师补贴标准,聊城市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计划
聊城市印发《聊城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发布了包括扩充乡村教师数量、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等一系列利好消息。
调剂事业编制补充中小学教师
加强和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强县域内教师调配力度,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落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急需的学科教师。
中小学有空编的县(市、区),原则上按照中小学申报情况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及时招聘教师,严禁有编不补使用临聘人员。中小学现有编制总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总量的县(市、区),可在县域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部分事业编制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县域内难以调剂的,可在市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中小学满编超编的县(市、区),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乡村学校实际需要,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设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利用专户,对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满编超编乡村学校予以补充。乡村学校使用临时周转编制的管理方式与城镇学校相同。
教师招聘划归教育局,可先面试后笔试
从起,教育行业公开招聘由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可以县(市、区)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以按学校组织招聘,针对城区和乡村不同的教学岗位,设置不同的招聘条件,防止招聘门槛过高,招聘计划落空。
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任教学科设置考试科目,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合理确定招聘时间,一般每年1月份前完成招聘计划的征集、汇总和上报审批工作,3月底前启动报名工作,6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教师。
此外,按照国家课程改革和开齐开足课程的需要,各县(市、区)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全面测算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现状,起统一启动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用2年时间补齐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
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
大力推进城镇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乡村学校校长岗位空出后,一律在县(市、区)范围内实行竞争上岗,鼓励城镇学校校长、副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
各县(市、区)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要求,完善政策机制,分年度按规定比例完成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任务。其中,城镇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中,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教学能手和县级以上优秀教师等所占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10%。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评审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正高级教师职称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
以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配齐学科教师,实行学区教师资源统一调配,实现优质师资共享。在学区内推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走教,由学区统筹协调相关学校给予一定补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鼓励名师名校长到乡村学校任教。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特级教师和省、市名师名校长到乡村学校任教。支持鼓励身体健康、近期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提高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
根据乡村教师人才队伍结构变化情况,调整优化乡村中小学岗位设置比例标准。从起,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比例上限基础上上浮1?2个百分点。
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办法。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乡村学校教师和城镇学校教师分开评审,对在乡村学校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的教师,高级岗位年满55周岁、中级岗位年满50周岁的,可保留其职务职级待遇,不再占用本单位的岗位。在乡村学校任教(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
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符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范围的,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研究落实绩效工资总量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妥善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要落实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逐步提高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提高至规定上限。适当放宽乡村教师购房贷款条件。
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妥善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及实习支教师范生等的居住问题,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选拔时,乡村学校实行计划单列。
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竞聘上岗。用5年左右时间,为每个学区配备1个特级教师岗位。
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社会地位。各级政府要主动倾听乡村教师心声,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