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的棚户区改造将实施货币化安置工作。”郴州市房产局4月28日消息称,去年,郴州市政府研究出台了《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郴州市城市规划区棚户区改造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提出了具有郴州特色的多项优惠政策。
今年,郴州市明确将棚改货币化安置作为去库存的主抓手、主推力、主战场。今年市中心城区拟实施棚改项目(含历年已申报未实施项目)37个、1.3万套,全部由市房产局、市城投公司、北湖区、苏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等6大政府平台组织实施,总体货币化安置率达到81.5%,可消化商品房10680套,预计可去库存80万平方米。
目前,2个项目已开展了货币化安置工作,共购置存量商品房187套,去库存1.3万平方米。郴州市房产局实施的东西街口棚改项目涉及征收户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当前已组织了5个大组、21个小组、近100号人进场开展征收工作,力争6月份完成征收补偿工作,积极为全市棚改货币化安置探索路子、积累经验、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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