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三亚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1.职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装修自住住房的。
(4)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职工购买、偿还、租住保障性住房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除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可以使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偿还贷款本息以及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
2.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调动工作转移公积金的,须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单位为其开设的公积金账户内的。
3.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养和内退的职工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4.未还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提取材料
基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现代语文);
2.本人身份证件;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住房类提取:
1.购买商品房: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2.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建房):购房合同(协议);
3.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过户后的房产证或房产过户受理回执单;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效付款凭证或催款通知书;
5.购买公有住房: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申请表;
注:购买异地自住住房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本人或配偶在该地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系该地居民的有效证件。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
8.支付房租:实际工作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的查询结果最近一个月内有效);
9.装修自住住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协议);
非住房类提取:
三亚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现代语文);
2.本人身份证件;
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1.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1)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含借款人、还款期限、借款期限等主要信息),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2)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约定还贷提取申请表》;(3)偿还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
2.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贷款方同意提前还贷的证明;
3.出境定居: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或永久居留权证明;
4.离、退休: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医院出具的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还需提供监护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
6.支付子女大中专院校学费:职工与子女关系证明,学校出具的学费缴纳通知书或学费缴纳凭证,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7.患重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专用收据;(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8.遇到不可预见的重大事故、灾难: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灾难证明材料,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证》(一级至四级),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备注:以上资金用途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注:1.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及配偶的以上1-3项资料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书
提取流程
1.职工到柜台领取或中心网上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
3.职工备齐材料后送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4.提取接件人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5.业务经办人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完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到该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指定的还贷账户或交款账户;
7.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三亚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部分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2.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还本息额。
3. 职工装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装修费用,提取额度标准按不高于300元/平方米计算。
4.中低收入家庭职工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总额。
5.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总额。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子女学费,但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学费总额。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时,提取总额不超过医疗费和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个人负担的部分。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3-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