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金吗深度解读
什么是辞职?什么是离职?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1丶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丶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丶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离职:指的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丶辞职丶停职丶免职丶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丶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丶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期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关系。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金吗?
1、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合同到期之日起终止,这并不以劳动者所从事的是技术工作而转移。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且由于法律并未规定劳动者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使出现工作未予交接的情况,责任也应由公司承担。
2、如果说公司还有一个月半月工资没发给劳动者,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应该理直气壮的要求公司立即补发,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除要求公司补发被拖欠的工资外,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不能作为所谓的补偿奉送给公司。
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的规定,公司还应该向劳动者支付未签合同而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执行标准也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4、如无特殊工作需要交接,可以对公司的要求不予理睬,但即使确实需要本人回公司交接工作时,交接期间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