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大全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7年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大全,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式说明
1、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70%确定。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7月1日起,厦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
元旦&春节
元旦1月1日、春节初一、初二、初三(1月28-30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不可补休或调休。
12月31日、2017年1月2日、1月27日(除夕)、1月31日、2月1日-2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
清明&劳动&端午
清明节4月4日、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5月30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不可调休或补休。
4月2日-3日、4月29日-30日、5月28日-29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
国庆&中秋
国庆节10月1日-3日、中秋节10月4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不可调休或补休
10月5日-8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