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不动产登记办法最新消息,广东不动产登记中心条例暂行办法
广东不动产登记办法最新消息,广东不动产登记中心条例暂行办法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昨日,省国土资源厅举行不动产登记局挂牌仪式,标志着广东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全面启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将肩负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含牧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研究制定全省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细则,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要求研究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印制统一的权属登记簿册和证书。
副省长许瑞生表示,广东省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稳妥有序开展,不给群众增添麻烦,减少办事环节,减轻群众负担,提高行政效能。
按照工作部署,广东将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设置,并同步推进职责整合工作,有条件的市、县在年底前设立统一登记窗口。全省将在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信息共享并依法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基本实现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记者赖伟行通讯员祝桂峰、邵海勇摄影报道)
涂高坤向何平、吴国华介绍中山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情况。(祝桂峰摄)
南方网讯(记者:李维通讯员:祝桂峰邵海勇)11月17日,广东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中山市举行。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专员吴国华和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何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涂高坤表示,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完成后,将面临数据整理、系统建设、人员划转、岗位设置、资料移交、统一窗口建设等诸多繁杂工作,各地要深入落实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以及厅党组的部署,按照“积极推进、稳妥把握、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上下联动,扎实抓好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广东省注重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充分发挥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及时召开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会进行部署,使建立不动产登记督导工作机制得到强力推进,全面完成了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并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率先全国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印制招标工作,稳妥推进颁证工作,发证量位居全国前列,得到了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据统计,自9月14日中山市颁发广东省第一本新证以来,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119个县(市、区)在10月14日全部完成不动产职责整合工作,中山、深圳、广州三地已先后在全市区域内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目前,全省只有20个县级单位未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
截至11月13日,全省已发放不动产权证书60444本、不动产登记证明63658份,发放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其中广州市发放不动产权证书816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0874份;深圳市发放不动产权证书30273本、不动产登记证明42243份;中山市发放不动产权证书22011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0541份。
涂高坤指出,不动产登记工作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任务繁重、意义重大、社会关注度高。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牵涉面广,要怀抱高度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继续发扬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的精神,扎实抓好工作落实,按时优质完成工作任务。
涂高坤强调,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快编制《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集中力量抓好全省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各地要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强化向政府的请示报告工作,进一步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全力抓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要分期分批开展基础数据库建设,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登记软件,充分重视网络连通及信息安全,加快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工作步伐,切实强化作风建设并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推进会期间,代表们参观了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听取了中山、广州、深圳、汕头、四会等地的经验介绍,国土资源部和相关专家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思路等内容作讲解和培训。据悉,深圳、汕头和中山市为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联系点,汕头市城区、中山市、清远市佛冈县和肇庆四会市为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试点,将率先完成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和信息系统建设,为全省工作探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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