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稳岗补贴政策,江苏稳岗补贴做账及会计分录介绍(一)
“稳岗补贴”是什么?简单来说,稳岗补贴就是为了稳定企业岗位职工,减少裁员或不裁员而对企业发放补助性补贴!
江苏稳岗补贴政策
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决策部署,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财政与社保政策的协同效应,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发展后劲。
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从2016年4月1日起三年内,将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1%。调整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按“费率就低”原则,确保调整后参保企业负担只减不增,费率调整后,全工伤保险综合平均费率将下降约0.23%。从2016年8月1日起起三年内,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范围。相关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户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强化就业创业培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长期停产企业职工专项培训工作,促进技能提升,提高创业和再就业的能力。
江苏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5%个人缴0.5%
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1%,个人缴费的比例为0.5%。
从4月份开始,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新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经办机构在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减。
在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同时,江苏省将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征缴水平,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制度的动态全覆盖。对基金征缴管理规范的地区,确因降低费率使基金出现累计缺口的统筹地区,以及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重的统筹地区,我省将加大失业保险调剂补助力度。
我省规定,失业人员符合: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