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学校: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城镇化与减灾”,5月10日至16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5?12”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各项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城镇人口密度不断增加,基础设施承载负荷不断加大,各类灾害风险明显增多,城市安全设施问题日益突出。学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单位,是广大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是防灾减灾的前沿阵地。减灾从学校做起,就是以学校为平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有效整合各类减灾资源,落实各项减灾措施,增强学校的综合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提倡减灾从身边做起,动员每每名师生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增强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加强师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防灾减灾应急管理能力,防范各类灾害风险,是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大力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城镇化与减灾”这一活动主题,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和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通过编印科普读物、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灾害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要将防灾减灾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环节,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和每一个学生,加强学校防灾减灾负责人培训,构建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与日常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今年防灾减灾主题日和宣传周期间,要重点开展“城镇化与减灾”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学年内至少组织学生参加一次“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实践,并作为学生课外实践的成绩予以记载。
三、切实抓好防灾减灾演练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防灾减灾演练的重要性,针对城市内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灾害以及煤气泄漏、火灾事故等,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计划和保障措施,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根据当地易发自然灾害,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强化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训练等专题演练,并对演练效果及时开展评估。在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要以学校为单位,至少集中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四、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制度化建设
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教育系统防灾减灾第一责任人和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救灾制度,细化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和宿舍管理人员维护秩序、应急抢险和紧急救护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检查,经常性地进行校舍安全排查工作,不留死角,排除安全隐患。新建项目应坚持安全选址,严格贯彻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和学校建设标准、建筑设计规范、抗震设防要求等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与校舍安全。今年防灾减灾主题日宣传周期间,要重点对校内建筑及附属设施易损部位,特别是走廊、围墙、公共厕所、天花板等进行专门的检查,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加以维修和加固。
五、切实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各项活动
针对今年的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本地、本学校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切实做好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经验,并于5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自治区教育厅维护稳定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