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委1号文件,乡村教师待遇和农村低保标准将提高
2月25日,江苏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江苏省委一号文件进行了解读。一号文件提到了乡村教师待遇问题,下面是详细内容。
江苏提出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多途径扩大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县域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按照城乡一体要求规划初中学校、中心小学、村小学和教学点的布局。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普通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全覆盖,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杂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拓宽补充渠道,提高待遇标准,引导城镇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
在医疗和保险方面,江苏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配备,提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加强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维护,提高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质量与效率。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机制改革,拓展社会寄养、日托照料等多种功能,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
完善低保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和城乡统筹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调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财产分配、婚姻生育、政治参与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保障女性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就业机会、财产性收入、金融资源。
近年来为使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政府已有多项行动。为支持乡村教育发展,2011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22.6亿元,招聘农村特岗教师30.67万名,覆盖中西部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00多个县30000多所农村学校(村小、教学点)。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标准,特岗教师留任比例超过90%。
为解决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住宿问题,截至,中央安排预算内资金141亿元,建设教师周转宿舍25.2万套,入住教师31.2万人,建设规模888.6万平方米。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自2013年启动至今,中央财政下达综合奖励补助资金43.92亿元,惠及604个县的94.9万名乡村教师。
在扩充师资方面,目前全国在中央政策示范引领下,共24个省份采取在学免费、学费返还等方式,实行地方师范生免费教育,每年约有3.4万名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比2009年增加75%。
此外,国家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从政策层面对农村教师予以支持,推动地方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培养“一专多能”的本土化乡村教师。力争通过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等八方面政策举措,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